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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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一)根据省、市局和区政府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制定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把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91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1家,小作坊1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分局共巡查食品企业出动2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3台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5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葡萄酒等 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和下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臵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 27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和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区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我分局根据市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文件精神制定了《绿园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83封《致全区豆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全部发放到了辖区豆腐加工作坊(包括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内的豆腐加工作坊);并和豆制品企业或个人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生产加工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登记,对主观努力接近生产企业标准业户,加大了扶持规范力度,使其早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三)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分局正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3家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面食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抽取了企业样品。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对1处油脂加工作坊6个食用油储罐进行检查,抽取样品26个。
二、存在的问题。
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周保证巡查8家食品企业,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2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 2011年9月28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
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2011年xx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在省局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逐一落实了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重点,开展“严打”专项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开展“三查”行动:一是以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行为;二是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记录;三是以规范标签标注为重点,检查企业产品的标签标识。同时,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宣传“严打”专项工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张贴《公告》800余张;在局网站上设立了“严打”专项工作宣传专栏,编印了11期“严打”专项工作专刊。“严打”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56家,确保我市的“严打”专项工作做到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
2、加大帮扶,全力做好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一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对新建企业xx公司进行帮扶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培训检验员、质量管理员,规范检验室,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尽快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确
保了豆制品整治工作的平稳推进;另一方面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帮扶提高一批”的做法,帮助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联小做大”,提高豆制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今年 9月份,省局对我市豆制品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效,整治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3、全力以赴,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质监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二是开展了“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台湾起云剂食品安全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监管动态报告制,确保上下联系畅通。同时,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排查,重点对使用稳定剂、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按照省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瘦肉精”、问题乳粉、酒类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以严厉打击手工灌装和使用pet水桶两种违法行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桶装水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对56家获证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抽样60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查处24起。通过整治,取缔了无证生产的桶装水小作坊4家,基本杜绝了手工灌装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了
我市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全市桶装水的质量安全水平。
4、认真履职,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样xx组,合格xx组,合格率xx%。每季度在市局网站上发布食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通过大力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做到全覆盖,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以上,掌握了全市食品企业的真实质量状况,切实为党委政府质量决策当好参谋,为企业产品质量改进做好指导。
5、严格许可,抓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今年是大米等八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的第一年,我们狠抓了市级许可工作,确保市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1-11月份,我市共有176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市级许可发证65家、省级许可发证111家。同时,将28家停产或转产企业的2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报省局注销,并将注销情况函告市食安办和市工商局。
二、体制调整期间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我们按照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监管不放的原则,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1、制定下发了《转发省局关于做好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
续做好“严打”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年度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两手抓,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区域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了食品监管工作督查。市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局进行了现场督查,查阅县局的食品监管档案资料,走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县局对今年以来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与食品监管人员开展座谈,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就如何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稳定了我市的食品监管队伍,保障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开展区域整治工作。以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工作重点,开展肉制品、蜜饯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出现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2、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及效果,坚持“立足治本、深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从规范后处理程序;狠抓质量分析,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加强跟踪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行业整治,提高后处理的行业效应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监督抽查工作,真正达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最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目的,提升xx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应急机制。进一步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信息搜索、研究判断、预警分析的超前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 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提高禹王台区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自从成立分局以来,我分局迅速、有序地展开展监管工作。现将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我分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马明智局长为组长的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部署禹王台区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
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1.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禹王台区局辖区内共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五家,自分局成立以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企业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添加了非食用物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是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是否进行了用量登记,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我分局执法
人员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情况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档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其主体责任制。发放宣传资料20份,检查企业5家,对5家企业建立了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现暂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2.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我区21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担当起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抓好管理,严格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把安全投入视作生产投入,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良心企业"。
3.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为严格防范“地沟油炼制食用油”进入本辖区,确保我辖区内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我分局执法人员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查阅企业台账、采购验证、入库验证、领取投料等记录制度。经查,在有证的食品加工企业内暂未发现有采购“地沟油”或来源不明的油进行食品加工。二是针对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作为原料的食用油查验三证及相关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场所、杂物间等每一个角落,察看是否藏匿来路不明的原料油。经查,有证的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均能提供堆放在仓库内的原油采购证明及原油方的三证及检验检测报告。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并对4家企业建立了食品监督档案,发放宣传资料15份。
4.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我分局在接到省、市局各项专项整治文件后,认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文件指示,逐步落实相关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禹王台区分局开展了包括瓶(桶)装水;酒类企业;乳制品;调味面制品;沙琪玛等焙烤食品;饮料等农村食品,共7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有无专项整治文件中提到的违规现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核对原材料采购验证、出厂检验及销售落实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确认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等)。
我分局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车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家,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4家,立案查处案件4家。
三、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我分局一直把宣传培训工作当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放心的社会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实效,不搞形式。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质量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利用社区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知识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全年,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宣传诚信经营单位,及时查处和曝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开展诚信教育。加强食品经营单位职业道德教育,召集禹王台区21家食品生产加工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座谈,组织广大食品经营户积极主动参与食品放心工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的自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禹王台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分局人员少,执法装备不足;二是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情况;三是食品生产企业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比较低。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四是部分食品企业自检能力差,质量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时刻保持高度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警惕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迎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参与率。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分局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圆满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县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计划
县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计划
2018 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工作要求,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个月内完成分级分类和录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风险级别的不同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继续开展飞行检查。2018 年,按照飞行检查数量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10%的比例,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以省、市局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突出量大面广,区域性强,地方特色突出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问题易发、多发,监管有一定难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频次监管力度。今年,我县重点整治产品为小麦粉,重点区域为游集镇,重点指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加强小麦粉、大桶水、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区域性生产食品的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源头治理,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
(四)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登记工作,建立监管档案,按照省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配合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对小作坊运行现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局安排,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开展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工作。
三、开展风险监测,防控系统风险
(五)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白酒、食用油的塑化剂检测及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监测。
(六)重点监管规模企业。推动规模企业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努力降低规模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七)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加强与农业、卫生计生、粮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结果,结合监管工作,摸清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食品的安全风险,提高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八)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逐步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九)开展责任约谈。对出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发现重要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以及辖区监管所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十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建设。销售监管计划: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及约谈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风险分级监管,完成食品销售首次分级评定年度目标任务,并根据分级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依托省局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市食品销售追溯体系。
4、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5、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引,深化专项治理
7、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针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9、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高风险果蔬等)、重点时段(节日、时令食品、夏季冷藏冷冻食品等)监督检查。
11、做好保健食品销售者的摸底工作,适时下发实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12、开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专项检查。
四、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规范化创建
13、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测室快检工作,保证检测批次、检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14、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统一标准和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创建活动。
五、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食品销售监管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6、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各基层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17、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