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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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一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2xxx]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3、系统各级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党委
签名:签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二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青州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镇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0年度青州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作为党总支(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推进党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学习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学习实效。
二、认真履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责任、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和管理的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按照属地管理,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切实承担职责,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党总支(支部)每年至少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支部)要积极配合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四、继续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五、重视和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辖区内的内部刊物和教材资料,管辖范围内举办的组织生活会、讲座等,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不给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建立健全舆论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做好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不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六、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各项宣传工作,履行好组织、协调、抓好落实的职责,积极推动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党总支(支部)每半年向镇党委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
报告
,并报备镇党政办、文明办。镇党政办、文明办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任,教研室主任担负本教研室第一责任,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9、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1、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2、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
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
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总支书记(签字):
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签字):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按照学院党委关于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关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和部门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述职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定期学习、专题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思想情况调研和风险隐患防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严格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区域划分和责任归口,做好所属网络宣传阵地和实体宣传阵地的内容审核、定期更新、宣传审批登记、安全责任落实等事项。
四、严格执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外来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外来宣传品审查和报备、外请活动意识形态审查和责任告知、联合巡查等制度,严防不良意识形态涌入校园。
五、严格按照《关于成立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抓好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确保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严格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书》,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压实责任,抓好任务分工落实,确保圆满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七、加强对重点倾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关注,及时上报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建立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八、对发生影响较大的意识形态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党总支、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