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上企业培育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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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培育情况汇报篇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四上企业”培育有关工作作简要汇报。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始终坚持“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在领导推进机制、政策激励措施、发展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四上”企业培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与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常态化强力推进。二是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坚持区级领导、重点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一企一服务团队”,全面落实“减负增效”各项政策,确保企业稳健经营、满负荷生产。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针对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配合度低、“身份”限制等问题,组织区级部门专题研究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积极正面引导,转变企业观念,提升企业配合度。二是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我们出台了《×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对新入库、进规企业当年每户奖励×万元、对当年营业额和产值上台阶企业分别给予×万~×万元的奖励,在财政、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便利。对项目投资、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体系建设、“个转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品牌建设,获广元市知名品牌的,区政府奖励×万元。2020年,累计奖励企业×家、奖励资金×万元,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
一是建好“三本台账”。精准建立在库企业、新开业企业、临近入库标准企业“三本台账”,明确“四上”企业、“四下”企业、新成立企业等培育要求,建立优势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入库进规企业以及新成立企业培育台账,逐一分类指导。二是建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已经入库进规的,重点抓好企业的生产和扩能,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对接近“四上”标准的,重点培育,及时申报入库一批;对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不断培育发展一批;对于新建或新成立、招引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一批。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培育“四上”企业×户。三是强化入库申报指导。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对入库企业的形象打造、证照办理、财务税务资料和批复备案文件等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实现扶持培育一户、入库进规一户。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做好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协调服务工作,加快电力、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直购电试点、富余电量消纳、直供气等政策。加快重点企业“煤改气”进程及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企业用能成本持续降低。×物流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第三方物流集团公司,×铁路羊木货运站年吞吐量达×万吨,×物流港中转仓储项目加快建设,企业运力保障持续加强。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双提双破”专项行动,大力推行马上办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简化企业办证行政审批流程。强化“银企”对接,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今年以来,累计为×粮油、×金矿等×余家企业融资×余万元。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四上”企业累计减免税费×万元。
回顾工作,我们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均衡;二是企业个数少;三是企业规模小;三是企业进规慢;四是企业进规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尤其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因企施策,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全区“四上”企业培育,努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发言完毕。
四上企业培育情况汇报篇二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四上企业”培育有关工作作简要汇报。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始终坚持“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在领导推进机制、政策激励措施、发展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四上”企业培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与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常态化强力推进。二是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坚持区级领导、重点部门联系企业制度,“一企一服务团队”,全面落实“减负增效”各项政策,确保企业稳健经营、满负荷生产。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针对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配合度低、“身份”限制等问题,组织区级部门专题研究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积极正面引导,转变企业观念,提升企业配合度。二是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我们出台了《×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对新入库、进规企业当年每户奖励×万元、对当年营业额和产值上台阶企业分别给予×万~×万元的奖励,在财政、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便利。对项目投资、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体系建设、“个转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品牌建设,获广元市知名品牌的,区政府奖励×万元。2020年,累计奖励企业×家、奖励资金×万元,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
一是建好“三本台账”。精准建立在库企业、新开业企业、临近入库标准企业“三本台账”,明确“四上”企业、“四下”企业、新成立企业等培育要求,建立优势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入库进规企业以及新成立企业培育台账,逐一分类指导。二是建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已经入库进规的,重点抓好企业的生产和扩能,不断培育壮大一批;对接近“四上”标准的,重点培育,及时申报入库一批;对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不断培育发展一批;对于新建或新成立、招引的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动态跟踪一批。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培育“四上”企业×户。三是强化入库申报指导。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对入库企业的形象打造、证照办理、财务税务资料和批复备案文件等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实现扶持培育一户、入库进规一户。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做好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协调服务工作,加快电力、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直购电试点、富余电量消纳、直供气等政策。加快重点企业“煤改气”进程及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企业用能成本持续降低。×物流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第三方物流集团公司,×铁路羊木货运站年吞吐量达×万吨,×物流港中转仓储项目加快建设,企业运力保障持续加强。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双提双破”专项行动,大力推行马上办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简化企业办证行政审批流程。强化“银企”对接,努力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今年以来,累计为×粮油、×金矿等×余家企业融资×余万元。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四上”企业累计减免税费×万元。
回顾工作,我们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均衡;二是企业个数少;三是企业规模小;三是企业进规慢;四是企业进规慢。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尤其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因企施策,勇于创新,不断加强全区“四上”企业培育,努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发言完毕。
四上企业培育情况汇报篇三
到目前为止,肇庆市共有认定农业龙头企业259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2家。
1、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其中主要目标:“(三)新增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提出了十大惠农扶持政策,四大实施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2、认真落实及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认真学习落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制定《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关于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9号)下文《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的通知》(肇农农函〔2020〕93号)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并根据已有的办法认定和监测管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和指导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
3、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助农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发展多元化助农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农技服务、信用评价、保险信贷、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成立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结合广东省科技特派员系统,组织省、市、县农技及农业政策专家强化技术及农业政策指导工作,主动经常与企业或种植大户、经营合作社沟通联系,指导生产宣传政策,促进企业间的经验交流,合作共赢。
4、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摸底调查我市农业企业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宣讲宣传,积极扶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申报,不设门槛、积极服务、落实举措积极发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5、引导农业生产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成立农业企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11”工程行动方案》专门制定了扶持政策:“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品牌战略实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综合实力。打造一批上市农业企业、重点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1、2020年我市以完成《“611”工程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5%的好成绩完成了2020年度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任务。“611”工程要求我市2020年度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7家,市级13家。我市实际于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3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20家。
2、肇庆市高要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组建研发中心,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恒兴、振业等企业开发研制功能食品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方便式盒装酸菜鱼等健康食品已进入多省市场。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市也针对当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扶持措施,现简单列举如下:1、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2、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3、奖励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3、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4、奖励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引荐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对引荐到我市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引荐人,且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荐人。每个项目的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5、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基金。6、加大的农业企业的融资扶持。6、加大农业政策保险保障力度。
1、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48个和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数量6个,分别排全省第15和16位,尚无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特殊农产品未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我市农业目前仍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农业生产以初级农产品为主,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不多,加工深度不足,缺乏辐射范围广、交易规模高的批发市场。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有限,省、市、县项目资金有限、扶持资金不多,门槛高,申报难。加上贷款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农业生产贷款难、担保难,资金短缺成为大多数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不彻底。农村土地、林地等产权还不够明晰,加之涉及农户多,农民产权流转意愿不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难以流转,加上我市是传统农业市,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部份农民诚信意识不强,随意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租期不稳定;流转期限普遍偏短,形成经营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灌溉修建、地力培肥改造等不敢过多投入,土地优化使用程度不高,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经营难。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也使生产经营管理建设用地难落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未能像省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进行财政资金奖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4、规划引导不够。多数农业产业化行业的发展存在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缺乏前瞻性,中长期发展空间不足。部分农业企业对于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和营收情况未能在公帐上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牌创建和龙头企业的认定的进度。
1、2022年我市计划完成25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增培育认定任务,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加强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通过企业带动,在“一村一品”生产、村企合作经营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活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
4、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档案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把好产品准出关,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5、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或者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6、落实扶持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7、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发展战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