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政协委员提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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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一
案由: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唐x媚
内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创业创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尤其是工业的异军突起,使我县人口、产业得到了快速集聚,大批省内外务工农民涌入我县就业,在为我县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等问题。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让外来务工子女同样享受到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促进教育起点公平,出台了《青田县城区暂住人员子女就学招生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但就青田目前情况来看,还需进一步去研究和解决。
(一)城区校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具体表现在:
1、城区校舍不足,乡级校舍闲臵。我县农村学校学生逐渐减少,逐步流向县城或集镇,给县城或集镇学校带来很大的招生压力,同时也产生乡校闲臵的现象。如吴坑乡、贵岙乡、小舟山乡三乡最多学生总数达1600余人,而今年吴坑乡等三乡学生总数不足200人。
2、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急剧增加,小学生就学难尤其突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剧增,如意尔康集团就有6000多务工人员,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自然就落在城区、集镇学校的肩上。目前,青田共有在校小学生29432人,其中外来务工子女有12679人。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或集镇。例如今年县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城东小学、塔山小学、城西小学、水南小学共有学生7887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5099人,占总人数的64.7%。温溪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洲头校区、沙埠校区共有学生4848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3268人,占总人数的67.4%。
(二)学生人均用地、绿化面积等指标低下,未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在《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三类中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指标36个班级为9.64平方米/生,18班级为10.43平方米/生”。青田县城实验学校校园用地面积11552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5.89平方米/生;城东小学校园用地面积7453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4.29平方米/生;温溪镇第二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是2658平方米,18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2.77平方米/生,温溪高中洲头校区校园用地面积675平方米,10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1.42平方米/生。上述数字表明,我县部分学校硬件设施未能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要求。
(三)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部分学校因缺少多媒体、音、体、美、计算机房等专用教室,无法开设最基本的课程,基本的课外活动得不到保证。到目前为止,部分学校的上课模式还停留在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学生一天六节课,除了教室上课,还是教室。多媒体、音、体、美教室、计算机房、400米环形跑道,这些本来是学校必备的,可对他们来说,却成了难能实现的美好愿望。就目前青田县各小学情况看,还有大部分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尽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明显,但要让每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读好书,相关部门还须进一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使他们安心在我县工作,为我县的经济腾飞注入新的活力。
(一)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1、科学规划,解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根据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的趋势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及和谐、两化一新等新理念融入同时,建议政府要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增减、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趋势,较为准确预测每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及时调整我县教育规划,适时新建、扩建校舍,合理配臵教育资源,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来考虑城乡架构、产业的分布、功能配套及教育布局。
2、充分利用闲臵教育资源,缓解城区、集镇学校的招生压力。我县部分乡校校舍闲臵,教育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议将这些闲臵学校可以由城区学校实行“一拖一”的管理模式,统一招生,统筹安排教师和学生,以达到教育资源的共享。如杭州、衢州均有成功的办学经验,值得鉴赏。
(二)规范管理,因人施教,让务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行“入学绿卡”制度,阳光招生,保证农民工子女方便入学。为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管理,建议申办农民工子女“入学绿卡”,有计划的接收农民工子女,如凡在本县务工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根据暂住地和施教区域,凭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就近学校为子女申领“入学绿卡”。只要持有“入学绿卡”孩子,就能跟本学区的孩子同等待遇地到规定学校入学。为了保证学校接收外来学生的积极性,政府可设立相应的补助制度,对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除了政府按学生实际人数拨足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外,还实行一定数额的经费奖励性补助。学校凭“入学绿卡”结算。
2、民工子女评优考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教学。混合编班是“和谐共进”的基础。首先,我们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混合、统一编班,这是实现“和谐共进”的第一步,这同一个班级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朝夕相处,在生活和学习上相互照应,使外来民工子女在短时间内融入主流,让其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在发展工业的同时,有计划的预留标准化的学校教学用地,参照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建设高标准校园。把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到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教育建设投入,通过完善教育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臵等途径进一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
2、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布局新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标准化校园: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有一定比例的绿化场地。
3、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民工子女就读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其义务教育问题将会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解决好外来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并按照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教育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内涵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优质化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二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协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各级各部门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51件,经审查立案247件,立案率98%;其中:委员提案187件,占76%;党派、团体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60件,占24%。这些提案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以及2013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关注跨越发展。委员们紧紧围绕推进经济领域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树立昭通良好形象等方面,提出实现昭通跨越发展的建议。二是关注“三农”工作。针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努力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等方面建言献策。三是关注社会事业。提案建议办好学前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难”和边远山区儿童“上学难”问题;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是关注民主法制。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生资金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干部队伍的监管力度,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探索适合昭通协商民主发展新路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依法治市和民族宗教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努力建设法制平安和谐昭通。
下面就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我讲三点建议: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承办单位,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凝聚着提案者的智慧和辛劳,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这既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反映了委员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为此,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些提案,认真吸纳提案中好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有利于促进昭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昭通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提案作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提出的过程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因此,提案办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发扬协商民主。
为此,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对一些重点提案,特别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与提案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通过“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登门拜访以及电话联系、组织视察等方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摸清委员提案的初衷,认真听取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增进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确保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满意率。
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既涉及到提案者的方方面面,又涉及到承办单位的各个部门。这就需要各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政协有关机构之间,加强分工与协作,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在交办、办理提案的过程中,一是政协提案委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桥梁作用,主动加强与“提”“办”双方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办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二是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提案办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跟踪督办制度,通过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圆满完成。三是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以及主办单位内部各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并尽快将办理意见送交主办单位,经过通力合作,促使提案尽早办理落实。四是各承办单位要抓好重点提案办理,通过重点提案的办理来推动一般提案的办理,同时又通过一般提案的办理,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努力实现提案办理“件件满意”。
各承办单位今天接到交办的提案,要认真审阅,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办理的,应在10天内向交办机关提出意见,并由交办机关和市政协提案委重新确定承办单位。需要多家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分别提出办理意见后,由主办单位综合后答复委员。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后,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承办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提案原则上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若需延长办理时间,应提前向交办机关和市政协提案委报告,最长不超过6个月办理完毕,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有关市政协委员。对于一些情况特殊,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办理完毕的提案,要做好跟踪办理工作,并适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部门。提案答复公文除寄给提案者外,要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市政协提案委邮箱。同时,要强化提案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络、政协网站、《昭通政协》刊物等形式,把提案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公布;对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弘扬先进,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好,把政协提案的作用发挥好,为实现昭通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三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张凯盈常务副市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从张市长的讲话中我深切感到今年市政府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落实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明确有力,为我们今年做好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我就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今年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征交情况作一简要通报,并就落实办理20xx年的政协提案强调几点意见。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提案方式共提出意见建议545件,经审查,立案404件占提出总数的89%,其中委员提案328件,占立案总数的81.1%;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76件,占立案总数的18.9%。提案分别转交12县市区、65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3个省驻榆单位具体承办。不予立案的50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参考。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在各承办部门单位的辛勤努力下,政协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近两年来,市政府始终把“两会”建议、提案的交办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出台改进措施。在具体落实中,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一把手”领办重点提案等工作制度,通过领导包抓督办重点提案、督查机关联合跟踪督办、组织委员带案视察督办等方式,有力地推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圆满完成了交办任务。特别是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提案,落实效果较好,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好评。二是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办理力度增强。去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加大提案的落实力度。印发了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等五项制度,实行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部门单位“一把手”领办重点提案制度、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度、“一事一报”制度、台账管理考核制度。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普遍都把提案建议作为“问题导向”,建立了“三访办案制”,即:办理前主动走访委员、办理中开门接访委员、办理后跟踪回访委员的沟通协商办理机制,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使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由过去的“背对背”办案向“面对面”转变、由闭门办案向开门办理的转变。三是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绝大多数承办单位讲政治、顾大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调研,相互促进,统筹解决,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取得了较好的办理结果。各承办部门单位普遍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了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质量“四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截止2018年底,提案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0件,占立案的64.4%;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的129件,占31.9%;因受政策等客观因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5件,占3.7%,承办单位已向提案者作了解释与说明,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
20xx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还有差距,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交由下属单位或下属人员代办多,亲自办理过问少;强调客观困难多,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少。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重形式、过程序,重答复、轻落实,避实就虚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办理部门单位缺乏时效观念,工作拖拉,不能按时答复,办理质量不高。从总体上来讲,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新机制还未形成。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今年四届四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提案方式共提出意见建议446件,经审查立案409件,占提出总数的91.7%,其中:委员提案321件,占立案的78.5%;党派、团体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88件,占21.5%。具体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提案多。如“关于构建与一流高端能化基地相适应的电办体制机制的建议”提案,既准确指出了榆林电力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理顺榆林电力电价体系的意见建议,在大会发言时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关注民生的提案多。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文化、医疗、“三农”、就业、社保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民生。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提案多。广大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交通等方面提出98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提案必将对提升榆林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中今天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368件提案,涉及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39个市直部门单位来具体承办。这些提案体现了委员们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职,以新的思路谋求榆林发展和构建和谐榆林的强烈愿望和真知灼见。办好这些提案,将对加快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以增强“四个意识”为统领,提高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是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民主平台,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在很大程序上反映了基层民意,汇聚了各行各业各方面的智慧,按时办结好政协提案是衡量一个部门和单位政治站位高不高、大局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会议年年开,提案年年办,各承办部门单位一定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提案办理中,要克服厌烦情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克服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责任机制,成立办理工作机构,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切实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提案交办后确定的主办单位就是提案办理主体,要认真履职尽责办好提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会办的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好头、负好责,做好协调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提出办理意见,由主办单位综合后答复委员,以工作的成效、办理的实绩回复委员的期待。凡是交办到部门单位的提案,所提问题都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职能相关,交由大家去办理,这既承载了一份委员重托,也代表了一份人民期待,更包含了一份社会责任,希望大家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办理职责。
(二)深化提案办理改革创新,提高办理实效。当前,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办理质量不高、落实解决问题力度不够等方面。所以,我们建议政府各承办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机制、新做法,促进提案办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政协委员身处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了解掌握大量第一手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往往都是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或社会层面存在的隐患与风险。应该看到,在当前我市进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进入深化改革新阶段,传统的办理方式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全市新一轮机构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机构人员、编制、职能的整合重组仍在进行之中,不少部门单位的机构、人员、职能都有了较大调整,这既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创新改革的新机遇,也可能受到因职能衔接不上、承办人员变动、业务不熟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希望各承办部门单位能够从实际出发,及时研究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改革旧做法,创新新经验,将办理工作纳入职能转变的总体谋划部署之中,进一步深化提案办理改革创新,提高办理实效。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考核制度。紧紧围绕办复率、见面率、回访率、满意率,制定考核细则,搞好组织检查,责任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协提案委与市委督查室、市政策研究督查室联合督办机制,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确定专题,不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继续加大带案视察督办力度,对委员建议集中、且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提案,组织委员带案视察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提案督办力度,提高提案办理的落实率。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商制度。要把协商沟通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加强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和提案者三者之间的沟通协商,对所办提案定期进行面访互动,双向沟通,共同研究,形成共识,齐心协力解决办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复质量。政协提案办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提案办理规定和程序进行答复。一是要把规范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各承办单位在制定办理方案、征求委员意见、复函委员办理结果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的公文格式操作,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明确注明提案类别。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公文格式不合格的提案,我们将提请市政府退回重新办理。二是要明确时限要求。按照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从收到提案之日起,一般应在3个月内基本办完,提案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5个月,最迟在本年度10月底前全部办结。三是要提高满意度。答复是形式,落实是本质,要多在“落实”上下功夫,少在“回复”上做文章,尽量避免“人情满意”现象的发生。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提案的办理,都应做到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然后再对提案者做出正式的书面答复,即使提案所提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也要耐心细致地把事实讲清,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以真诚的答复,取得委员的满意。
同志们,今天的交办会,也是一次很好的动员会。我代表市政协衷心感谢市政府领导、在座的各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多年来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希望各承办部门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赢得委员的满意评价,为开创榆林新时代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四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张凯盈常务副市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从张市长的讲话中我深切感到今年市政府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落实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明确有力,为我们今年做好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我就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今年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征交情况作一简要通报,并就落实办理2019年的政协提案强调几点意见。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提案方式共提出意见建议545件,经审查,立案404件占提出总数的89%,其中委员提案328件, 占立案总数的81.1% ;党派、团体、专委会提案76件,占立案总数的18.9% 。提案分别转交12县市区、65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3个省驻榆单位具体承办。不予立案的50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参考。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在各承办部门单位的辛勤努力下,政协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近两年来,市政府始终把“两会”建议、提案的交办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出台改进措施。在具体落实中,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一把手”领办重点提案等工作制度,通过领导包抓督办重点提案、督查机关联合跟踪督办、组织委员带案视察督办等方式,有力地推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圆满完成了交办任务。特别是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提案,落实效果较好,受到了委员们的一致好评。二是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办理力度增强。去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措施,加大提案的落实力度。印发了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等五项制度,实行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部门单位“一把手”领办重点提案制度、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度、“一事一报”制度、台账管理考核制度。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普遍都把提案建议作为“问题导向”,建立了“三访办案制”,即:办理前主动走访委员、办理中开门接访委员、办理后跟踪回访委员的沟通协商办理机制,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使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由过去的“背对背”办案向“面对面”转变、由闭门办案向开门办理的转变。三是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绝大多数承办单位讲政治、顾大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调研,相互促进,统筹解决,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取得了较好的办理结果。各承办部门单位普遍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了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质量“四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截止2018年底,提案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0件,占立案的64.4%;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的129件,占31.9%;因受政策等客观因素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5件,占3.7%,承办单位已向提案者作了解释与说明,办复率为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
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还有差距,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交由下属单位或下属人员代办多,亲自办理过问少;强调客观困难多,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少。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重形式、过程序,重答复、轻落实,避实就虚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办理部门单位缺乏时效观念,工作拖拉,不能按时答复,办理质量不高。从总体上来讲,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新机制还未形成。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今年四届四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提案方式共提出意见建议446件,经审查立案409件,占提出总数的91.7%,其中:委员提案321件,占立案的78.5%;党派、团体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88件,占21.5%。具体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提案多。如“关于构建与一流高端能化基地相适应的电办体制机制的建议”提案,既准确指出了榆林电力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理顺榆林电力电价体系的意见建议,在大会发言时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关注民生的提案多。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文化、医疗、“三农”、就业、社保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民生。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提案多。广大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交通等方面提出98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提案必将对提升榆林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中今天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368件提案,涉及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39个市直部门单位来具体承办。这些提案体现了委员们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职,以新的思路谋求榆林发展和构建和谐榆林的强烈愿望和真知灼见。办好这些提案,将对加快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以增强“四个意识”为统领,提高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是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民主平台,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在很大程序上反映了基层民意,汇聚了各行各业各方面的智慧,按时办结好政协提案是衡量一个部门和单位政治站位高不高、大局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会议年年开,提案年年办,各承办部门单位一定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提案办理中,要克服厌烦情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克服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责任机制,成立办理工作机构,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切实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提案交办后确定的主办单位就是提案办理主体,要认真履职尽责办好提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会办的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好头、负好责,做好协调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提出办理意见,由主办单位综合后答复委员,以工作的成效、办理的实绩回复委员的期待。凡是交办到部门单位的提案,所提问题都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职能相关,交由大家去办理,这既承载了一份委员重托,也代表了一份人民期待,更包含了一份社会责任,希望大家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办理职责。
(二)深化提案办理改革创新,提高办理实效。当前,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办理质量不高、落实解决问题力度不够等方面。所以,我们建议政府各承办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机制、新做法,促进提案办理取得更好的效果。政协委员身处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了解掌握大量第一手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往往都是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或社会层面存在的隐患与风险。应该看到,在当前我市进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进入深化改革新阶段,传统的办理方式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全市新一轮机构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机构人员、编制、职能的整合重组仍在进行之中,不少部门单位的机构、人员、职能都有了较大调整,这既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创新改革的新机遇,也可能受到因职能衔接不上、承办人员变动、业务不熟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希望各承办部门单位能够从实际出发,及时研究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改革旧做法,创新新经验,将办理工作纳入职能转变的总体谋划部署之中,进一步深化提案办理改革创新,提高办理实效。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考核制度。紧紧围绕办复率、见面率、回访率、满意率,制定考核细则,搞好组织检查,责任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协提案委与市委督查室、市政策研究督查室联合督办机制,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确定专题,不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继续加大带案视察督办力度,对委员建议集中、且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提案,组织委员带案视察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提案督办力度,提高提案办理的落实率。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商制度。要把协商沟通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加强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和提案者三者之间的沟通协商,对所办提案定期进行面访互动,双向沟通,共同研究,形成共识,齐心协力解决办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复质量。政协提案办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提案办理规定和程序进行答复。一是要把规范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各承办单位在制定办理方案、征求委员意见、复函委员办理结果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的公文格式操作,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明确注明提案类别。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公文格式不合格的提案,我们将提请市政府退回重新办理。二是要明确时限要求。按照办理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从收到提案之日起,一般应在3个月内基本办完,提案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5个月,最迟在本年度10月底前全部办结。三是要提高满意度。答复是形式,落实是本质,要多在“落实”上下功夫,少在“回复”上做文章,尽量避免“人情满意”现象的发生。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提案的办理,都应做到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然后再对提案者做出正式的书面答复,即使提案所提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也要耐心细致地把事实讲清,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以真诚的答复,取得委员的满意。
同志们,今天的交办会,也是一次很好的动员会。我代表市政协衷心感谢市政府领导、在座的各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多年来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希望各承办部门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赢得委员的满意评价,为开创榆林新时代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五
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今年第二次全市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高纪明副主任和刘励副主席亲临会议。多年来,市人大、市政协一直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指导和支持力度。各承办单位和办理人员尽心尽责、全力以赴,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齐心协力、加快办理、认真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关心、指导和帮助办理工作的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办理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包括议案转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89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各承办单位积极办理,扎实工作,解决了一大批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到今年6月底,总计440件建议和828件提案得到较好落实,建议提案落实率分别达到64%、68%,代表委员满意(含基本满意)率除2009年为99%外,均为100%,办理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和市政协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回顾过去几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重视,办理力度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研究确定年度40项重点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时,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涉及的问题或有关建议优先考虑,充分采纳,同时从2009年开始把办理工作纳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考核内容。四年多来,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一批民生事项,如实施廉租房制度、加快安置房建设、推动公交发展、加强城乡低保、实施医疗救助、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老小区管道燃气改造、水环境整治等,被优先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成效明显。市政府领导班子根据职责分工,认真阅批分管范围内的建议提案,积极指导办理工作,亲自牵头组织考察调研,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一批难点建议提案,如“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取消泰高路收费站”、“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度过金融危机”、“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蔬菜价格”等,在市政府领导的亲自协调和推动下,得到了较好落实。各市(区)政府、市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办、职能处室具体落实,有效保证了办理进度和质量。由于领导重视程度高,行政推动力度大,这几年来,建议提案落实率逐年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2、及早部署,办理速度快。实践证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启动越早,越能掌握主动权,办理效果越好。每年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分解办理任务,落实办理措施,四年半来五次办理工作都提前完成。尤其今年是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之年,一年之中要召开两次“两会”,组织两次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今年上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时限从以往的6月底提前到5月底。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市交办会要求,及早启动,迅速推进,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优先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打破常规,合理安排,穿插进行,采取边办理、边沟通、边答复、边落实的新方法,在研究方案时就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在具体实施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指导,尽最大可能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勇于负责、主动牵头,会办单位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主、会办单位密切协作,合力办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交办会后7个工作日内分解落实到位,一个月内按期完成会办任务,5月底前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结答复,提前完成办理任务。
3、狠抓落实,办理质量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注重成效,真正使建议提案发挥作用,使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意见付诸实施,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委员十分关注的问题得到迅速有效地解决。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把认真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代表委员满意率和建议提案落实率两大重点,全力以赴,尽心办理。一是态度认真。每一件建议提案都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深入调研、深思熟虑以后提出来的。不论其反映的问题孰大孰小、孰轻孰重、孰缓孰急,各承办单位在态度上都高度重视,一视同仁,不敷衍、不推诿、不畏难、不怕苦,扎扎实实工作,真心诚意办理,为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二是措施靠实。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承办单位一方面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对接,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直接走访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们面对面沟通商谈,既全面、准确地了解代表委员们所提建议提案的目的、要求和问题实质,又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实际情况,提、办双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对策措施更加合理可行,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另一方面突出重点,把市人大主任和市政协主席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和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突破口,竭尽全力,扎实办理,务求实效,并通过这些建议提案的办理,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发挥连带效应,推动整个办理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办理到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建议提案办理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思路,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更多、更快、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对能够在短时间内落实和解决的,迅速采取措施,争取尽快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积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争取早日办成。同时,注重加强调研,拓展思路,延伸办理,透过建议提案的表面,挖掘潜在有用的价值,注意从深层次发现问题,从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进一步放大建议提案在推进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实际效用和长远效应。
4、提高绩效,督查力度大。为确保建议提案办得快、办得好、有成绩、见实效,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大了督查力度,以督查促进度,以督查保质量。一是强化效能督查。市政府连续多年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人民满意机关的考核内容,今年又根据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大督查的要求,细化考核项目,加强效能监察,对建议提案办理的交办、催办、答复、落实等各个环节都明确目标,规范程序,严格实施量化考核,促使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每个细节,认真把握每个环节,全力促进相关问题的早解决、早见效,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成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二是强化网络督查。从2010年开始,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全面实行网上交办、网上办理。为此,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网站专门开通了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与市人大“在线议案、建议”系统和市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市政府督查室利用这一新的载体,发挥互联网快速、便捷、直观的特点,实施网络督查,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办理情况、工作动态、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等,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办理时限前一个月,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实行一日一报制,营造快速办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以书面通报、现场查看、电话催办、邀请座谈、回访代表委员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确保各承办单位加快速度,按期办结。三是强化联合督查。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人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组成专题督查组,在整个办理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协调矛盾,定期通报进度。在办理前期,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举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以培训代督查,推动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在办理中期,分批分期走访办理大户,与承办单位共同探讨办理方案、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措施。在办理后期,对政府系统承办的全部建议提案进行拉网式过堂,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办理实效。
总体上讲,过去四年多来,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关心下,在市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们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少数单位办理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办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办理深度不够,对一些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要研究采取有效的解决手段,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逐步解决。
今年既是上一届人大、政府、政协的收官之年,又是新一届人大、政府、政协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共提出了435件建议提案,其中有88%左右的建议提案将交由政府系统各单位办理。各市(区)和市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尽力而为、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着力在建议提案办成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上下功夫,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赢得广大群众和代表委员们的肯定,为本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个好头。具体来讲,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各承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恪尽职守,心系百姓,切实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第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依法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而有效的途径。提交建议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力,是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今年4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抓好。第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广泛分布在各行业、各阶层、各领域,熟悉和了解社情民意,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许多问题都有独到的见解和精辟的看法,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和认真调研后提出的建议提案,有相当一部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紧密相连,涉及发展方式转变、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等重大课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综合性和针对性。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对于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承办单位要广泛听取和积极采纳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意见,努力克服财力紧、难度大、任务重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促使这些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问题早日着手,尽快办成。第三,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反映的大多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急事、难事,以及致力于改善民生的实事、好事,代表了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心声,集中体现了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多办实事、多做好事,使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成为改进政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第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促进机关效能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今年年初召开的机关效能建设大会上,市委张书记要求大力推进机关效能转型升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机关效能转型升级紧密相关。建议提案办得好不好、快不快,直观地体现了一个单位的落实力和工作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和评判机关效能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尺,全力推进,务求实效,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好、落实好。
2、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质量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核心。针对今年两次交办、时间紧、任务重的特殊情况,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又好又快、优质高效。一是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十分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分管市长仍将继续参与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加强对分工范围内重点难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分管秘书长还将牵头直接办理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重点问题。各市(区)和市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内容,积极参与拟定办理方案,直接督查办理工作情况,亲自牵头办理答复一些重点、难点建议提案。单位分管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具体承办人员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当作第一任务,全程掌握工作动态,即时排除存在问题,做到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及早启动,快速推进。按期办结既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法定要求,也是衡量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前提条件。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市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研究决定,本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按照这个时间要求,倒排日程,合理部署,迅速启动,抓紧交办,快速推进,尽早答复。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及早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抓紧时间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协商、走访等各类活动,让他们早一步介入办理过程,及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争取尽快答复和办结。三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徐郭平市长对这次交办的建议提案逐一进行了过目和分析,7月份以来,徐市长已经先后三次专门听取了本次建议提案受理情况的汇报,明确要求办理工作要以质量为重,充分听取和虚心采纳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尽最大努力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各承办单位要把目标定位在提高办成率上,把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全力以赴,克服困难,竭尽所能,创造条件,确保代表委员关注、群众关心并已具备条件的问题迅速解决。特别是在做好本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今年上半年交办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确保工作到位,承诺兑现,真正向代表委员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3、注重方法,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力度。督查是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在加强督查上狠下功夫,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督查网络,积极采取力度大、效果好的督查方式,坚持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的督查工作,确保办理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一是要加强领导督查。对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和一些办理难度较大、代表委员十分关注、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建议提案,市政府各位分管市长将亲自协调,直接督办。各承办单位要把这些建议提案放在办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落实有效措施,努力办理到位,同时要以点带面,放大影响,促成一批建议提案的早办理、早落实。二是要加强内部自查。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单位内部的建议提案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切实加强自我督查,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定期对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办理效果进行督查,即时掌握办理动态。特别是针对今年两次交办的特殊情况,在10月底本次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前,要认真对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对今年度的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看答复是否诚恳、程序是否规范、措施是否靠实、承诺是否兑现。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通过边办理、边自查、边整改,不断完善和优化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效能督查。今年市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市效能监察、绩效考核体系,在注重对办理结果进行考核的同时强化对过程的监察,努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常态化、长效化。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健全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硬指标,列为本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选优直接挂钩,促使各承办人员全程跟踪、一着不让、一抓到底,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推进、有力有序、有始有终。
同志们,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希望大家秉承优良传统,发扬务实作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为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六
同志们:
今天的提案交办,是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立案的提案,分别交给相关部门承办。
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间,共收到提案1334件,经审查立案1250件。这些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五年来的实践表明,政协提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个宜宾”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各承办单位和在座各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重视政协提案工作!
下面,就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政协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和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委员意见或委员来信,而是对民声、民愿、民意的提炼和升华,是更高层次上的社情民意。办理政协提案是党政部门的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对待,认真办理,认真落实,使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在部门工作中得到有效转化和利用。同时,通过政协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使之成为党政部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改进自身工作作风、完善决策机制、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水平的具体体现。
2009年中共宜宾市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还规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提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研究和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作为承办单位,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提案252件,这些提案既涉及到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也涉及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着提案者的智慧和辛劳,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反映了委员们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些提案,认真吸纳提案中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利于推进我们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办好每一件提案。
提案作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提出的过程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就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提案办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发扬协商民主。
本届政协刚刚换届,新委员约占45%,他们对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还不够熟悉,对此,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一些重点提案,特别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与提案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沟通。通过“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登门拜访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摸清委员提案的初衷,认真听取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增进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确保提案办理的实效和满意率。
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到政协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提案者和承办单位。这就需要各承办单位之间、承办单位与政协有关机构之间,加强分工与协作,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一方面,政协有关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桥梁作用,主动加强与“提”“办”双方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办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另一方面,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以及主办单位内部各机构,要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应尽快将办理意见送交主办单位,经过通力合作,促使提案尽早办理落实。
提案办理既要讲究态度,认真进行答复,更要讲求实效,真正解决问题。办理提案不仅是要让提案人满意,给提案人一个明确的答复,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吸收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取得实效。今天交办的252件立案提案中,有的是针对当前的一些现实问题提出的对策措施,需要尽快解决落实;有的是关系长远和全局的,暂时可能办不到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立足于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尽可能地及时解决;对提案中提出的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纳入部门的研究课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对因条件所限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那些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这样区别情况,分类办理提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办理质量和实效。
在提案办理中,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一是加强对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办理。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作为2012年度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市政府将发文提出办理要求明确办理职责,希望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抓好落实,“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督办,尽最大努力解决提案提出的问题,同时要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做好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二是认真办理集体提案。今年我们共收到45件集体提案。12月8日,市委冬生书记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集体提案内容摘报上作了批示,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采纳。这些提案都是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来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各承办单位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冬生书记的批示精神,按规定程序认真办理、务求实效、狠抓落实。
同志们,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政协提案办理好,把政协提案的作用发挥好,为建设“四个宜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企业政协委员提案篇七
提案第20xx0007号
案题: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朱颖恒(共1名)
分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过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多年来,我省发生多次超市售卖过期食品、食品银行捐赠过期食品给老人、过期月饼回炉改做成糕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诸如此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非偶发,对行业声誉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引起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危机,大量过期食品的不当处理将恶化环境污染,并对食品产业的良性发展造成巨大冲击。过期食品的处置问题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盲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思想意识有待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都时有发生,食品行业同样如此。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销售过期食品,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监管执法仍需改进。过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现行法律法规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仅规定了禁止经营、退出市场、做好相关记录等,并未涉及实质性的处置,如销毁。在执法环节也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重,违法犯罪成本低等情况。
(三)产业发展还需规范。近年来我省食品产业发展速度过快,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食品企业大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尤其对过期食品的处置尚未形成联动和长效机制,在食品的可溯源系统塑造、过期食品专用销毁场地建设、过期食品大数据处理等方面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
针对上述过期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因此建议:
(一)强化治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议省内各市、区、镇以零售业和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大型超市、便利店、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严查过期食品退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随意扔弃过期食品的行为。将专项整治常态化,对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增加食品违法成本。同时,应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对过期食品自行销毁的证据保管,明确临近过期食品的标志说明,规范临近过期食品的促销和赠送行为。
(二)扶持企业,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针对当前食品行业鱼龙混杂、管理困难、过期食品回收困难等状况,应着力扶持一批大型食品生产、配送、零售、回收企业,尤其应大力培植有实力的食品连锁企业,以规模化及集约化来实现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尤其要重点支持生鲜食品的电商平台发展,利用大数据平台和高效的物流系统,解决过期生鲜食品的集中处理问题。建议以食品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鼓励食品连锁零售企业采用技术先进的采购、配送、结算、退货等系统,实现食品全流程监控和可溯源的大数据管理,令过期食品无处藏身。有大型连锁便利店便采用了国际领先的自动退货系统,及时高效地显示、回收、处理了过期食品和临近过期食品,但由于这套系统费用过高,小店难以购买。政府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扶持、推动、津贴此类信息集成系统的广泛应用。
(三)固本清源,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发现和快速收集过期食品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如何高效、低成本、无污染地集中销毁过期食品则是另一难点。对集中回收和处理过期食品的零售和物流企业实行适当的补助政策,构建有利于过期食品快速回收的物流系统,并着力兴建多个专用于销毁和掩埋过期食品的处理基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过期食品转化为再生能量,如肥料、饲料、发电等,实现变废为宝。广州食品报废销毁中心就是一个集中处理过期食品的好例子,可以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向省内各市、区、镇复制推行。
(四)加大宣传,设立过期食品有奖举报制度。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应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强对过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过期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的工作中来。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销售企业的内部人员举报,从而发动人民群众来监督,使违法者无可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