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买卖合同(3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品买卖合同篇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定地点: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及品牌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总计金额(元)
合计: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买受人使用要求。保修期:________。
3、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5、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6、产品的售后服务:
7、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9、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11、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内起生效。
14、其他约定事项协商解决。
1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卖人(甲方)与买受人(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标的
位:xxx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和(gb2763-)。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5196-)标准,无公害茶符合(5244-)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288-)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xx方式,执行xx标准,包装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装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xx;交货期限:xxx年xx月xx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托xx运输公司运输,运输方式:xx,运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销售及结算
乙方应当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xx。
第六条定金
乙方应当在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xx元(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法定代表人: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委托代理人:xx
住所:xx
住所:xx
电话:xx
传真:xx
电话:xx
传真:xx
开户行:xx
开户行:xx
账号:xx
账号:xx
税号:xx
税号:xx
签订时间:xx
签订时间:xx
签订地点:xx
签订地点:xxx
工业品买卖合同篇三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