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采购项目承诺书(四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采购项目承诺书篇一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xx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采购项目承诺书篇二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省政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
xxxx年xx月xx日
采购项目承诺书篇三
致: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厂收到贵方招标采购文件,在完全理解该项目采购质量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以及其他内容后,我厂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采购。
本厂参加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我厂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兰溪市城南钢木家俱厂
20xx年6月22日
采购项目承诺书篇四
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组织的xxxxx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竞争,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本次招标活动出现以下情况,我们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诽谤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及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协商谈判,未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取消投标,影响继续投标或者在收到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投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非法转包给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未经授权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或者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行合同中,通过减少商品数量、改变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但仍按原合同作出虚假承诺或者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为尚未完成履约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抬高修理部位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再次提出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发现投诉无事实根据、捏造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