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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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一
1.1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领用、使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
1.3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
1.4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
2.1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2.2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
2.3分店开业时,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
2.4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例如: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
3.1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西装一套,1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3.1.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50%交服装成本费。
3.1.2满一年者,免交成本费。
3.1.3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颜色一致的服装时,可以免发服装。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装视为工装,并纳入工装管理。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但上班时必须着装。
3.2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的工作装夏、冬各二套,每2年发放一次。
3.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
3.4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
4.1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
4.3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4.4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每三天换洗一次,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4.7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4.8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没有合适工服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订做期间,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
5.1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按迟到处理;态度恶劣,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
5.2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要及时处理,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按迟到处理;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为止,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
5.3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并处50-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5.4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费的50%作为补偿。
5.5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总经理审核,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6.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统一视觉识别系统。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
1、员工工牌样式分别为:悬挂式、胸针式。
2、入职员工被聘用后,由办公室颁发,员工离职时,到综合管理处退牌后(无牌者需补交人民币50元),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工工牌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一人一号。其中代码定意为:o:公司各部门;
1、上班时间每位员工必须佩戴工牌:
a、管理层员工佩戴悬挂式工牌:以蓝色丝带垂挂于前胸正中。
b、操作层员工佩戴胸针式工牌:于左胸,对齐上衣口袋右上角边,水平佩戴。
2、员工工牌是员工工作的身份证明,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需即时报失,申请补办,并需交纳工牌制作工本费10元/个。
3、因员工工牌遗失,被人冒用所造成后果将由其本人负责。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三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按不同的季节穿不同的工服;
2.除清洗、修补外,工服不得带出工作地;
3.工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4.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库管应准确把握库存工服数量,在正式换新工服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种型号工服的需要数量,提交给办公室;
6.工服到货后,由办公室负责验收;
7.各部门主管负责对部门员工的身高、腰围、胸围、臀围、裤长进行测量,并登记造表;
8.配发工服时,办公室应填写工服领用表,员工签字;
9.对员工丢失工服,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处以重罚;
10.员工辞职、辞退应交回工服,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服不仅是主要的劳保用品,更是展示企业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使用人员和配发标准
第四条使用人员:
各部门配备公服的员工,于工作时间内一律着装上岗并佩戴工牌,自觉接受公司领和业主的监督。
第五条配发标准:
等同集团公司配发标准和公司现行惯例,保安员服装佩带的配发按《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服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由公司办公室和仓库统一进行管理。
第七条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只按时间长短折价扣款(保洁、后勤除外)。
第八条工服扣款办法:
(一)春季装: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离(退)职者须扣款100%,三至十二个月内离(退)职者扣款50%,满一年后不予扣款。
(二)夏季装:自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后离(退)职者免于扣款,未满六个月须扣款50%。
(三)员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损毁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因遗失等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时可申请补发,个人负担费用的70%。
(四)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应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规定者,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五)其余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保洁员、勤杂工在办理离(退)职手续时,须将工服洗净晒干,交回仓库。公司以此作为离(退)职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办公室负现为此规定解释。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五
1、发放范围:
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类别和牌面标志:
(1)酒店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佩戴工牌,上边标注山东金马大厦,下边标注部门名称及工牌号。
(2)实习生佩戴实习名牌,名牌标明中文姓名、部门及一寸免冠照片。
3、工牌佩戴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将处以罚款,并填写《处罚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丢失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5)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需要更换工牌者,不能交回者及离店1个月以上交回工牌须交纳工本费。
4、发放程序:
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对工牌号及员工情况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员工。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工服数量:员工工服分夏装和冬装,夏装短袖2件,冬装长袖2件,冬装外套2件。
2、建立台帐:
2.1、厂部仓库建立领用记录台帐,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将备用服装的储备情况反馈给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申请予以及时补充;
2.2、行政人事部建立工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各单位人员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2.3、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工服管理明细台帐,应可追溯到每件服装的发放人、使用人姓名、性别、岗位、领用时间、等;
3、工服规格:工服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套码而定。
4、工服发放:
4.1、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依据需领用工作服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到仓库领用;
4.2、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4.3、新员工入职需试用期满(即转正)后方可配备工作服;
4.4、转正员工在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辞职的,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一年以上辞职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4.5、员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司开除或辞退的,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一年以上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4.6、以上日期统一从20xx年8月18日开始计算。
5、工服价格:夏装34元/件;冬装50元/件;其他类服装(夹克、西服等)暂不公布价格,以后根据实际制作费用予以核算价值。
6、费用:所有工服按正常手续发放不收取任何押金。离职、辞退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员工工服限于上下班途中及工作期间穿着;
3、工服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工服穿着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2、春、夏、秋季节有工服者在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违者罚款10元/次;
3、冬季视工作环境温度,在室温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着工作服。
4、工服(短袖和长袖衬衫)预计使用期限为一年。经查证确为正常磨损损坏的,可收回并根据价格发放其他可穿着的工服。
5、工服若因保管不善致使损毁的,将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照公布价格双倍重新申领发放。
6、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直接管理者承担连带处罚责任。
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8月18日----8月24日开始试行,20xx年8月25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七
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整体形象,便利员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员工工牌编号为四位数,第一位为部门代码,后三位为序号。
2、员工工牌的质地与规格统一由行政办公室确定制作,负责登记发放。
3、部门代码规定如下:
1)行政办公室
2)物业部
3)保安部
4)工程部
5)财务部
6)保洁部
1、员工工牌编号为终身编号,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佩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员工上岗须佩带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内,更不允许转借。
3、因职务或岗位变化,员工应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更换工牌手续,交回旧牌,制发新牌。
4、员工工牌丢失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补发,补发费10元。员工工牌丢失、转借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5、员工离职须将工牌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八
(1)根据烟台市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同行业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严格控制酒店劳动力成本。
(2)充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收入应与其劳动实绩紧密挂钩。
(3)以岗定薪、变岗变薪,向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倾斜。并根据劳动力的供需情况,对少数劳动力紧缺岗位的工资分配水平作适当调整,以引进人才。
(4)按照'新企业、新机制、新思路、新办法'的要求,工资分配结构力求简化、直观。
员工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以烟台市劳动力市场及同行业工资水平为依据,以酒店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为基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酒店的分配水平进行合理确定。
确定酒店员工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力求简化工资结构,方便具体操作,使员工的工资收入清楚明了。
(1)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2)采取月薪制和日薪制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全勤时,按月薪标准发给;缺勤或特殊情况加班时,按日薪标准减发或加发工资。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
a:平时加班,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平时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b: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此外,还可根据员工加班的特殊情况,除支付工资之外采取必要的其他奖励办法。
(3)对劳务工一般实行计时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计件工资时的,计件工资标准以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劳动量来确定。实行计时工资时的,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1)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贯彻工资基金管理制度。酒店应按年度编制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经酒店领导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接受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新员工工资评定。根据不同岗位,经知识、技术、业务考核,合格或符合定级条件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填写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审核,经酒店、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工资。
(3)凡员工工资的评定、增减、加班工资标准的审核、新进员工工资的确定和内部各部门之间工资关系的转移以及退职、死亡、调出人员工资关系等,一律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正式通知或规定办理。
(4)劳务工及借调人员的各种协议书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手续齐全后将'副本'送计划财务部一份,以便掌握工资发放情况。
(5)工资结算期每月按30天计算。
(6)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活动或由上级部门及酒店自身安排的活动,酒店应视其提供的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7)是员工本人原因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酒店可按照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从其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扣款的截止时期顺延。
(8)每月月初,各部门上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将当月的新进人员工资,增发、扣发工资的人员名单及数额,以书面形式汇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完成工资造表。
(9)建立健全各类工资台帐。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内部原始记录台帐。人力资源部按月收齐,妥善保存,作为统计员工工资总额的依据。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九
薪酬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所以对于薪酬工资管理,管理员需要达到一种平衡,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示范,仅供参考。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xx月调整xx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xx%。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略)。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xxx实发工资=xxx固定工资=xxx绩效工资=xxx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xx》确定其工资标准。
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1(略)。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略)。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
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
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xx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xxxxx。
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xx元。
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见表3(略)。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xx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
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xx》。
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略)。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
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
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xx》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xx年每月发工龄工资xx元,每年年初增发,xx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
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
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xxxx》,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月平均工作日为xxx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xxxx。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x日,绩效工资在次月xx日合并发放。
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
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
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xx天,每天xx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xxx,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xxxx》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
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第三十九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1.发放取暖、降温费x~xx月,每人每月xx元;
xx~xx月,每人每月xx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元/月;
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元/月;
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元/月;
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元/月;
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元/月;
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
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十
为理顺工牌流程,规范员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员工的工号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牌的制作和各项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一)工牌制作流程图
制作名单工牌发放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将需制作工牌的人员名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单内容包括制作人数、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
2.根据公司确定的工牌样式和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牌的制作(工号牌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员工照片、工号)
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毕,分发至各部门,并形成制作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牌发放,形成《工牌分发/回收记录》,并上交于行政部。
(一)工牌的使用
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2.工作期间须佩戴工牌,佩带于工服左上方。
3.严禁出现乱戴及损坏现象。
4.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
(二)工牌换发/补充
1.工牌遗失或损坏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给予更换;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后方可办理新的工牌。
2.各部门每月回收及新增发放的工牌需形成记录,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遗失、损坏、新增工牌数量进行统计,将名单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为其更换、发放新的工牌,并做好记录。
(三)离职员工工牌管理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如果出现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
回收的工牌需重复使用,部门回收的工牌由部门回收后,统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一)使用年限
根据工牌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换程序
根据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后,破损严重,以致影响对客服务质量时,各部门可提出工牌更换申请,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经物业领导审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工牌的更换。
(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对员工进行检查时,发现未佩带工牌且经提醒之后仍然多次未佩带工牌给予20元经济处罚。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目的: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员工工资管理,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概念:本制度所指员工工资,即员工每月定期可获发的工资总额。
第三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管理原则:本着按劳分配、公平合理、效率优先以及高效、简单、实用的原则,并兼顾社会物价水平、行业薪资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员工岗位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五条制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20xx年三月十一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xx]44号),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第六条保密:内部“密”字。
第七条关键词:计件工资、保底工资、计件单价、等级薪酬、绩效工资、晋职晋薪。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按照员工生产出的合格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第九条计件工资分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两种。
1、个人计件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公司个人计件的工
种有:板式安装、实木安装、喷涂、油磨、色磨以及沙发部门的各工种等等。
2、集体计件适用于工艺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或难以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公司个人计件的工种有:板式开料、压板、拼花贴皮、实木开料、锣机、准件等等。
3、集体计件工资的分配。根据技术水平、熟练程度、质量意识、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强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后按比例合理分配;由各工序主管根据本工序的实际情况和上述指标,来制定本集体计件工序计件工资分配方案,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计件数量确认:已完工、没有品质问题并转入下道工序,经下道工序收货人已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十一条各工序主管对本工序计件数据负责,如有多报计件数量冒领计件工资的,一经查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计件单价。
1、计件单价即员工每完成一件合格产品时,应得到的计件工资额。
2、计件单价的定价是根据员工从事某项工作时,一定时间内的劳动定额或工作量,以及技术含量、质量要求与用料差异来确定。
3、为了在内部提高工资分配的透明度,让员工对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能够获得的劳动报酬做到心中有数,计件单价必须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见附表:《计件单价表》
4、《计件单价表》上没有规定的新产品单价,由部门主管参照接近产品合理定价,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计时工资是指直接按照员工的劳动者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工资形式。
第十四条适用计时工资的部门,或工种、岗位包括所有管理干部、质检、采购、仓库、跟单、业务、商场、销售、财务、设计等办公室文职人员,和包装、成品安装、电工、封边、排钻、样板以及行政后勤保安人员等等。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计时工资等级制度。
第十六条等级制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国家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可以在公司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2、岗位工资:是根据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以岗位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辅助性工资。
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作业绩确定的激励性工资。
4、其它福利工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与相关规程及相互约定,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比如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保险、工龄、出差、交通、通讯、全勤以及提成、奖金等等。
第十七条等级制工资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十八条等级制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根据员工的职能、职别,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在工资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工资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工资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公司的利益,实现可持续的双赢发展。
第十九条等级工资制共分5等30级。每个等级有相对应的薪资额。具体见附表:《等级工资明细表》。
第二十条每一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是根据工作评价与现行工资水平进行评定的。
第二十一条等级制各岗位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额是根据工作评价、调整比率的结果得出。
第二十二条绩效工资细节:
1、绩效工资是根据岗位工资的结果而确定的。
即:职工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250%;
职员类、技工类与中管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200%;
高管类绩效工资=其对应的岗位工资×150%。
2、等级制员工绩效工资总额多少是根据实际实际业绩而定的。如职工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40%为起点,技工类、职员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30%为起点,中管类、高管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20%为起点,高管类以相对应绩效工资的10%为起点,根据实际实际业绩而增加。具体见附表:《等级制员工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核定表》。
第二十三条因国家政策、相关行政法规变更、公司人员或经营有较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时,公司有权对工资
做出调整。
1、计件单价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特殊情形除外。
2、等级工资数据额确定后,除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外,其它额度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二十四条等级制员工的考核与晋职级、晋薪等及其程序。
1、等级制员工的考核(具体见附表:《等级制员工综合目标考核绩效工资核定表》)。
1.1、原则:
①、公平合理、正确均衡。
②、每月进行一次。
1.2、程序:
①、技工或以下类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等级制员工进行初评,行政人事部进行复评,副总或厂长进行审评,报总经理批准,最后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②、中管类员工由副总或厂长进行考评,总经理评定,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③、高管类员工由总经理直接评定,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并抄送财务部。
1.3、绩效考核结果做为等级制员工绩效工资的直接依据。
1.4、考核结果做为等级制员工晋升职级、晋薪的重要指标。
2、职、薪晋升有两种途径,一是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晋升名单(见附表:《员工晋职、晋薪名单报批表》),呈报核准后执行;二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可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见附表:《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按规定流程呈报核准后执行。
3、职级晋升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3.1、原则:
①、不越等,逐步晋升。
②、按绩晋升,以完成所在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前提。
③、择优晋升,年晋职比例不超过总员工人数的5%。
3.2、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两个条件或以上者,可申请职级晋升:
①、十二个月以上未获加薪者。
②、有特殊贡献者。
③、本职工作有明显成绩者。
④、忠于职守,可为榜样者。
⑤、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a级(优秀)者。
⑥、已经到达本职等最高薪级。
3.3、程序:
①、行政人事部拟订的:组织考察审议,填写《员工晋职申请报批表》(见附表),副总或厂长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②、个人申请的:填写《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所在部门签加意见,行政人事部组织考察并签批意见,副总或厂长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
3.4、生效日期:从批准后的次月开始生效。
4、薪级晋升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4.1、原则:
①、不越等,逐步晋升(有约定或特批的除外)。
②、按绩晋升,以完成所在部门的工作任务为前提。
③、择优晋升,四个月内晋薪比例不超过总员工人数的10%(试用转正晋升员工人数除外)。
④、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薪级以后,不再晋升薪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4.2、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两个条件或以上者,可申请薪级晋升:
①、试用期满。
②、四个月以上未获加薪者。
③、有特殊贡献者。
④、本职工作有明显成绩者。
⑤、忠于职守,可为榜样者。
⑥、同一薪级内,每经过一次月度考核为b级(良好)或以上者。
4.3、程序:
①、行政人事部拟订的:填写《员工晋薪申请报批表》(见附表),副总或厂长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②、个人申请的:填写《员工晋职、晋薪申请表》,所在部门签加意见,行政人事部组织考察并签批意见,副总或厂长批准(中管类或以上人员晋薪需总经理批准)。
4.4、生效日期:每月15号(含)前批准的,则当月生效;16号(含)以后批准的,则从次月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当月绩效考评为c级或以下员工不行进行晋职、晋薪。
第二十六条绩效考评连续三次为e级、或连续五次为d级及以下的员工,应给予降职、降薪处理,程序与晋职、晋薪相同。
第二十七条等级工资体系中各职级所对应的薪级空间是固定的,是根据工作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的,不存在无限的晋级空间。
第二十八条计件工资的计发。
1、按员工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直接计算来支付工资,下限有保底,上限不封顶。其它补贴或奖金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2、保底工资是指因为公司业务量小,货源不足,造成员工计件工资达不到一定工资水平时,公司以补贴的方式来保证员工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保障性工资。
3、保底工资额度根据岗位、工种、技术等因素的不同而合理确定,具体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4、如果公司货源能够满足计件员工每天八小时的工作量,而该员工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水平时,公司不予保底补贴,以实际计件工资计发。
5、同等条件下,比如同工同岗两员工,其中有一员工计件工资未达到保底工资水平时,公司不予保底补贴,以实际计件工资计发。
6、领取过保底工资的计件制员工,必须到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将扣回保底补贴款项。
第二十九条所有工序的计件数量均不含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数量,谁的工序产品不合格需返工的就由谁来返工;因其它工序的原因造成本工序返工的,返工数量由双方确认并由造成返工的工序支付返工工资,对于不能确定是哪个工序造成返工的,则按正常单价计算计件工资。
第三十条非员工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比如因管理失误或客户要求更改而造成的材质、规格、式样、颜色等不符,因运输造成碰伤、破损等情形需要返工的,按正常单价计算计件工资。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主管根据本工序员工的产量、损耗、品质等情况,依照公司相关规程将记件工资核算到每个员工,报厂长核签后交财务。
第三十二条等级制员工日工资的计算: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保底绩效工资)÷30天。
第三十三条等级制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8×加班小时。
第三十四条除职工类与技工类中的包装、成品安装、样板、排钻师傅、封边师傅等岗位的加班工资按第十条方法计算之外,其余等级制员工的加班工资已经包含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之内,不再予以计算。另有约定的不受此条约束。
第三十五条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故等级,对责任
人进行相应处罚,涉及罚金的,于当月工资中体现,具体细则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第三十六条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特殊贡献、成本节约、不良事故预防、合理化建议等相关的单项奖,涉及奖金的,于当月工资中体现,具体细则另行规定或根据相关规程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颁发总经理特别奖时,以现金形式发放,不予以在工资中体现。
第三十八条有关请休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公司相关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工伤员工在工伤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按《等级工资明细表》中的“基本工资”额计发。
第四十条员工试用期工资。
1、计件制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辞职或辞退者,只按等级制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额计发,并将三天工资用于充抵公司招聘及培训费用,如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如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或被公司正式录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正常计件工资计发。
2、实行等级制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因辞职或辞退者,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及所有福利补贴为零,并将前三天工资或者试用期内的所有加班费用于充抵公司招聘及培训费用;试用期满后,如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或被公司正式录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相应薪级的80%计发。
第四十一条薪资发放方式:除现金支付外,还可以银行转帐形式发放。
第四十二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第四十三条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以在三天内到人事行政部或财务部查询,逾期视为默认无误,不再受理查纠。
第四十四条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可能从当年经营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年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依经营状况而定,具体发放标准不定,具体发放人员不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情况外,任何员工不得随意私下讨论、泄露我公司薪酬秘密;任何员工不可将自己工资告诉他人,或打听同事工资。违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做为补充,或参照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出酒店员工的职业风范,凡员工上岗必须佩带工牌。
1、发放范围: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佩带集团标志。
3、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佩带工牌,以贡英文名为主,牌面上人员工本人的工号及部门。
4、试用期内人员及实习生佩带“trainee”牌。
5、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地佩带于左上胸。
6、凡不佩带工牌者将处以罚款。
7、不得互换工牌,凡发现佩带其他员工工牌者,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佩带一年以上,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在更换时不收费。佩带不足一年因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视磨损程序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9、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的需要更换工牌者需要缴纳工本费。
10、离职人员需将工牌交回人事部,不能交回者需在工资中扣回工本费。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为保障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和职业康复,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合同制员工(不含公司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人员)。
二、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致意外伤害的;
5、从事维护公司利益活动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伤害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违法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伤亡的;
2、自杀或自残的;打架斗殴导致伤亡的;
3、醉酒导致伤亡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各单位工伤事故发生后,各人力资源专员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并在7日内将所需材料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伤材料的单位,其工伤费用全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以工资表形式扣除。情节严重的,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
五、建立工伤责任界定制度。发生的工伤事故,办公室门都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鉴定,进行责任界定,以此确定公司与职工的分担比例。
六、工伤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按受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七、员工因工受伤期间待遇
1、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停发,改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为工伤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照发。
2、需住院治疗的,交通费和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据实报销。
3、工伤医疗过程中治疗非工伤疾病时,伤病费用不能混合报销。
4、由公司指派员工陪床,陪床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照发;由受伤员工亲属(非本公司员工)陪床的,按每天5元标准发给生活费。
八、经医疗或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治愈,原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工资。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降低部分70%的伤残补助。
九、因工伤所致而不能适应本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本人又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依据公司确认的本人实际工作年限,由公司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退职补助金,此后公司与其本人的一切关系随即终止。
十、员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一至四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出工作岗位,办理内部退休手续,每人每月发给200元退休金。
十一、公司员工因公死亡的,由公司发给1500元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员工非因工或退休死亡的,由公司发给1000元丧葬费。
十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因工伤残人员,退休后因旧伤复发而死亡的,按因工死亡50%的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十三、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伤,应首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如赔偿金额低于工伤待遇标准,差额部分公司给予补齐。
十四、员工工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员工住宿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十八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 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 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 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 15 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 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险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津贴、员工活动等。
一、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社保保险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无锡市及公司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津贴公司正式在岗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伙食、通讯、独生子女费等福利津贴。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将每年为生产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工作。
2、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文体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性等。
3、专业能力:主要指专业知识水平及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等。
4、创新意识:主要指工作过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议、新思路。
5、工作态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理解领导意图、劳动纪律、协作性、敬业精神等。
二、考核办法在员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
三、考核的组织考核的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考核全部统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存档。
四、考核时间公司结合工作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按总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核。
第二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和通知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 事假
1、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2、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 外)。
第二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凭医务室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2、一个月内连续病假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以上,须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按无锡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国家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或公司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第二十九条 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人员凭核签后的出差申请报告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并报总经理核批。
3、出差人员应于返回公司半个月内报销。
4、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当月考勤。
第三十条 请假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十一条 辞职
1、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劳动合同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自动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陈明辞职理由。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报公司领导,待同意后,解除与公司一切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辞退录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应解聘: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2、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与绝大多数同事难以协调合作而又无法改变;
4、泄露公司机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吸毒、贩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6、贪污公款和损公肥私接受“回扣、佣金”等不上交;
7、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
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 离职移交凡获准离职、退休和奉调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调任手续,并将经办事项、保管文件账册、客户资料及公司公共财务向本部门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离任。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日核计工资。
第三十四条 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人员富余,且无法安排 工作而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员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的法律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包括各种设备、器械、仪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药品制作配方、试验记录、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主要针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应至公司实际岗位,现明确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分别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的领导管理职系
1、董事会聘用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法律顾问
2、公司聘用岗位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含项目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二)行政管理类的综合管理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三)专业技术类的销售、采购、证券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高级(专业)主管/(专业)主管/专员(四)专业技术类的生产、研发、质量、财务、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关系体系文件之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岗位任职人员须与《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同时签订;如在劳动合同期内遇岗位变动,其变动的岗位为需要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时,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 相关规定(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岗位相关任职人员是否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将由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岗位是根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今后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签定岗位做适当增减。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