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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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对象因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给予10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6万元;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根据《德江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相关预算单位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xx〕2号)要求,现将德江县总工会20xx年度预算整体支出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单位工会组建工作;
2.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行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帮助并加强监督;代表职工与单位就有关职工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事项,与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协调和处理单位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推动职工之家建设,指导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4.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适合单位特点的工会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5.指导基层对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6.执行会员大会上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闭会期间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7.推动创建职工之家,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双爱双评”活动,并使之与建家活动科学结合。
(二)机构设置
德江县总工会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服务职工中心)。
(三)人员情况
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编制9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20xx年末在职人数15人。其中:在岗参公1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3人。
20xx年度本单位年初整体支出185.84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年初绩效目标为164.00万元,1至12月完成168.64元,预算执行率为102%;公用经费17.54万元, 1至12月完成17.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项目支出年初绩效目标为130万元,1至12月完成0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无匹配资金。
(一)20xx年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7.54万元,决算数为17.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缩减。
(二)20xx年支出预算数为311.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8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缩减。
经过自评,我单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年度预编制当中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简单,指标细化不够。下步工作中,我会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做好年初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量化,强化预算执行期间的绩效监控及年终的绩效评价与评价的应用工作。
(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二)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重要参照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情况及相关建议;参与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受区委安排或政府委派,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基层工会、行业工会、机关工会组织建设。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各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6、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7、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市总做好我区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工会事业的政策和规定。协调、指导全区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东区总工会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区聘人员1人,自聘人员10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宣工作部、维权工作部。
(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xx年东区总工会部门预算收入为24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42万元。
(二)20xx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东区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为24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6.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万元),项目支出47.51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xx年东区总工会无其他收入、无财政结余。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xx年东区总工会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并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收入240.42万元,预算支出总计24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万元、项目支出47.51万元。及时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截止20xx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为240.4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数为416.56万元,当年决算支出数为416.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73.26%,超预算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上解的工会经费232.30万元全额纳入区总工会部门支出数中核算。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决算编制情况:
20xx年部门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1)本套决算主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2)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及有关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据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3)20xx年收入为416.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416.56万元;支出为:416.56万元,其中:a、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9万元;
b、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14.74万元(人员支出156.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8.68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
(一)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目标任务: 20xx年,东区总工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以“团结动员亿万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开创我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新局面”重要指示为工作方向,紧紧围绕市总工会“一二五一”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以全面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主题,不断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工会组织服务能力,全心全意当好服务辖区企业的“贴心人”。引导辖区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用实际行动开创新时期有高度、有温度、有厚度的工会组织;在总结2020年工作基础上,20xx年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提升改革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
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xx年收入为416.56万元,支出为416.56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14万元。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实际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
(二)区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
20xx年预算安排总工会项目资金共47.51万元,主要包括:困难职工节日走访慰问;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82万元,以上项目均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及疫情影响,资金执行情况未按计划推进,但区总工会在本级资金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1. 20xx年总工会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
2. 20xx年总工会部门决算按照区财政和上级财政要求进行编制,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收支情况。
3.自我评价得分:部门预算管理49分,专项预算管理17分,绩效结果应用10分,合计76分。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淡薄。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
3.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可执行性;;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项目的可实施性,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及时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部门,设2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法》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信得过、党委靠得住”的“职工之家”。
(2)突出工会职能,加大维护力度切实为职工说话、办事、增强工会的凝聚力,扩大工会在社会上的影响,面对新形势,从源头参与抓起,做到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城镇居民、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帮助特困职工排忧解难,不断推动送温暖工程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并在全县进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职工之家”的评比表彰工作。并在全县进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职工之家”的评比表彰工作。
(3)努力实现“五突破一加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参与县内有关职工利益的安全检查,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产安全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抓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中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切实为职工的经济利益、着力建立机制,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对国有、集体和国家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产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行事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并按照建设“四有”职工队伍要求在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和宗教观的教育。
(4)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切实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
(三)人员概况
县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数为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1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23.6179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0019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19.9700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2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693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335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23.6179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0019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19.9700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2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693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33572万元。20xx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理塘县总工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会严格按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认真编制完成20xx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填报20xx年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并作出公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会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符合财政政策。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符合财政支出要求,支出均用于办公场所的办公费及工资福利支出等。通过执行情况来看我会20xx年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
无
(
无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1、项目的公益性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实施“粮安工程”,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守住底线的必然选择,是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粮食质量安全需求新期待的基本要求,是应对国际粮食市场复杂形势增强我国粮食流通抗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
救灾应急体系建设是以国家重要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为核心,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相结合、救灾减灾并重、城市农村统筹、政府社会协同、治标治本兼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统筹做好灾前、灾中和灾后各阶段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设备和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全的问题,通过使用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等有利于科学储存的新技术,进一步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功能和储存水平,增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储藏能力,对保障储备粮的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提高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新型的高标准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型粮食储备库,该项目工艺无公害、无污染,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起着典型示范作用,对推进仓储技术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能带动建材、粮油加工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能强力拉动当地投资,推动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所延伸的更多配套服务业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有利于增加当地群众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拉动地方国民经济的增长。
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中转基础设施,解决当地粮库仓容、中转设施不足的矛盾,促进当地和周边地区粮食产品的销路,增加农民对粮食等农作物的供给量,因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加快农民奔“小康”的进程。同时实现粮食散储、散运、散装、散卸的变革,提高粮食流通自动化、系统化和设施现代化水平,提高粮食流通效率,降低粮食流通成本,解决并满足城市居民的用粮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粮食应急调运能力,保障粮食供应和存储安全,支持本县粮食应急措施,有利于备战备荒、应急救灾,调节粮食供需矛盾、稳定粮食市场,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本项目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粮食及应急物资流通体制改革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和应急物资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稳定粮食和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和应急物资流通体制。
(2)是国计民生的需要,是政府增强对市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粮食和应急物资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和应急物资工作。实行粮食和应急物资市场改革后,储备粮库和应急物资库将成为衔接产销,促进流通,发展贸易的重要载体,是政府调节供需平衡,保证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稳定供给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由于粮食和应急物资收储设施老旧,仓容不足,使项目区地方储备工作发展缓慢,难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后备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市场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因此,建立科学、先进的地方储备制度,是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和应急物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地方政府对市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并能够抵御大型外来国际粮食和应急物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威胁,保障区域城乡人民供应和价格的稳定,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3)是完善项目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的需要为提高粮食和应急物资市场流通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稳定供给,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粮食局共同编制了《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实现粮食仓储物流一体化融合发展。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为重点,结合粮食生产、流通形势和城镇规划,以及现有收储库点分布,合理改建、扩建和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将粮食收储能力保持在合理水平,实施收储能力优化工程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产区重点完善收储网点、调整仓型结构、提高设施水平;产销平衡区重点提升收储网点的收购、储备、保供综合能力;销区重点加强储备库建设、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立足项目区仓储、粮源等优势,打造物流节点的连线和构造整体网络工程,完善项目区粮食现代贮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现代物流以带动项目区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这也是粮食现代仓储物流发展的必然趋势。
常年粮食品种主要为玉米、小麦。目前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着县级储备粮承储任务,原有仓库场地、设备均已老旧。因此,为稳定粮食生产和收储,确保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进行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国民经济效益主要有进一步保证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宏观调控,促进市场稳定。本项目的建设,可大幅提升的粮食收储、转运和应急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群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突出。具体如下:本项目建设,可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步伐,使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日趋完善,加快的综合开发与建设,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保障。本项目建设,可极大促进城市开发改造的建设进程和力度,加快了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繁荣了城市经济与文化,使该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得以提高。本项目建设可带动并促进地方材料、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为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2、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设备和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全的问题,通过使用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等有利于科学储存的新技术,提升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功能和储存水平,增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储藏能力,对保障储备粮的安全和应急物资的稳定供给,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提高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加强粮食和应急物资流通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扩大储备能力,有利于抵抗自然灾害,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的建设完成,可加强和完善粮食和应急物资宏观调控,确保项目区粮食和应急物资供应和市场稳定。可根据市场形势把握好临时存储的销售节奏和力度,满足市场需要,稳定市场价格;进一步调整优化库存布局;切实做好粮食和应急物资收购工作,掌握产品源头,保护人民利益;完善粮食和应急物资工作机制和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突发灾害不确定增加,例如目前新冠疫情使全球粮食体系的脆弱性凸显。项目的建设将保障充足的粮食供给,不仅可以提高应急救灾的效果,也是灾后重建的有效保障。
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高粮食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提高疫情期间粮食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效能。项目的建设,将有力地促进当地和周边地区粮食和应急物资产品的销路,增加粮食和应急物资的供给量,因而提高居民的收入,加快居民奔“小康”的进程。同时,又能保证居民安居乐业,这对于当地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根据《汶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厅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汶财函〔20xx〕1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情况
20xx年,根据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中央288.17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中央95.19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中央)福彩公益金41.6万元,合计下达资金424.96万元
(二)其他资金预算
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省级61.83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省级19.1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65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州一般公共预算12.8万元、州福彩公益金25.6万元),县级地方资金25.31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利息,0.34万元,合计236.74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结合全县城乡居民总规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拟定如下救助目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36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人次,医疗救助人次数15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500人次,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10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8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00人。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4.96万元,到位424.96万元,地方资金150.35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万元,当年利息收入0.34万元,以上合计661.7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我州医疗救助政策标准,20xx年共救助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支付救助金660.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城乡医疗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4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补充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11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20xx〕20号)等政策要求,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一卡通”发放,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14%、医疗救助人次数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实际完成情况全部超过预定指标值。
(2)质量指标。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达到100%,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84%,超过80%的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受益人数增加全年医疗救助人次数达到3710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按照医疗救助一批的要求,认真实施精准扶贫,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25.3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5人,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如期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政治效益明显项目的实施,不仅减轻了被救助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被救助群众感恩党的恩情、拥护党的领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大幅提高,重点救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通过现场询问和电话回访,被救助对象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汶川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一是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线上媒体及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入户宣讲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救助工作向纵深拓展;二是将加强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和待遇支付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减轻特殊群体就医负担中的作用。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20xx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市民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20xx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铜医保办〔20xx〕30号),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等内容。根据省下达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县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县(区)医保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医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落实。市及各县(区)坚持严格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配套任务,按照一定比例将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帐户;根据救助工作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弥补不足,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全年开展3次医保民生工程集中宣传,通过视频号、行风热线、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保证医疗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完整真实。三是严格日常考核。全面总结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经验和问题后,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医保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实施细则》,创新将医保基金中心纳入市局民生工程评价小组,利用基金中心稽查力量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考评的技术水平,提高民生工程考核的合理性。四是强化绩效评价评估。结合实际印发《铜陵市医保局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标准,积极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五是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民调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民调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限,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对于年中第三方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和市民生办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项清单”要求,市县一体化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六是扎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和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进展表、月度考评、集中宣传总结、工作方案等材料,未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财务管理。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医保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止20xx年12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277万人,金额2643.317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2.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2月,直接实施医疗救助3.5678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041.074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实现了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2.满意度。通过对医疗救助受益对象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测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
综上,20x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一是信息系统“云上”通。安徽省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20xx年3月入驻铜陵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大大缩短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运转周期,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二是救助对象精确认定。我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连通铜陵市民政局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新增或退出救助对象信息数据,精准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和属性,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三是“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基本上全部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协议,最大程度上满足救助对象就医需求。
一是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靠上级筹集和地方财政配套,筹资渠道单一,缺乏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目前医疗救助政策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救助政策并未实现全市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差异。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民政部门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加强与扶贫部门脱贫人口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0xx年12月31日。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根据《万源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事后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整体预算事后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万源市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本市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审查本地区、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参与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国家、省、达州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社情民意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高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人员概况。
万源市统计局编制共26个,其中:统计局机关行政8个,城乡经济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编制11个,普查中心事业编制7个。实际拥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8名。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xx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31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82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本年支出合计3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82万元,占95.58%;项目支出14万元,占4.42%。
(一)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本单位年初预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成,年中年末均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支出绩效评价全程进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效益情况
20xx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加强绩效预算管理,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社会评价良好,群众满意度极高,项目实施成效基本实现。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执行基本完成,执行进度平稳进行。
(二)存在问题
部分资金未及时支付
(三)工作建议
及时支付部分支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一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发〔20xx〕34提出的“加快建设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贵处下发的《关于报送20xx年度财政监督评价工作总结的通知》(藏财监[20xx] 1号)收悉,我局针对工作总结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在拟定“三定”方案中向市委组织部申报了山南市财政局绩效科,但未得以成立。将自治区下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财政局。
一是在20xx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中,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涉及531个项目,金额14.11亿元,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工作,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级安排的财政教育投入资金、科技三项费等23个重点项目资金和固边富民专项资金等5个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9.1亿元,重点围绕专项资金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对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项目,整合或不再安排项目预算。三是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选定市直部门的部分项目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市直相关部门按自评表模板上报,我局汇总完成相关市直部门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切实增强资金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和支出效率意识。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市本级和12个县(区)20xx年指标资金接收、分配、支出及绩效目标、自评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在监控平台中接收并分配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亿元。五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各县(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20xx年“普惠性”边民补助、20xx-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理念开始转变,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树立。二是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明确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提高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了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五是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尽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门不重视绩效工作,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部分预算单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广度深度不够,还未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面偏小、范围偏窄、进展不平衡。三是绩效约束能力不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完全有机结合,优化、促进预算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财政部门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二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及(阿州财社〔20xx〕68号)文件,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0.6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该项目资金与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各批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我局注重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对我县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于20xx年7月已就位。
2.在20xx年中央对地方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基金出纳核算准确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该笔资金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总收入272.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90.6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1.9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4.4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3万元,利息收入2.85万元。
2.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总支出4938人次670.9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39.21万元,资助参保人数1643人次;住院救助2619人次597.43万元;门诊救助支出676人次34.31万元。
3.该笔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群众满意度。
我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我局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窗口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1.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
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还因为发生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我县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均存在缺口,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州、县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20xx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本次项目评价结果值得在以后的年度预算安排中借鉴,评价结果可自行公开。
无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三
(一)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是根据道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道财通【20xx】16号)要求,按照部门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二)绩效目标
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注重政策宣传,提高了困难职工和生大病职工政策的知晓率,本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提升了困难职工和大病救助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减轻了困难职工的经济来源,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总体实施的5个项目,综合得分89.77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精神,通过开展20xx年所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按道财通[20xx]16号文件的评价要求,绩效指标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部门的项目经费情况进行自评工作。
(一)决策(投入)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是按实际需要开展工作情况设置,依据充分。全年资金投入70万元。
(二)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严格按财政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产出情况
1.本单位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12万元,实际收入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2.财政拨入单位的专项经费70万元,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项目资金70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专款专用,全部实施完成,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提升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效益情况
当年组织实施的项目,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各行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自评,综合得分89.77分,县财政拨付的各种项目资金,保障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补助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减轻了生大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时,由于受单位人员、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四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南财评〔20xx〕4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单位名称)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茂南区审计局为茂南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社保审计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法规审理股、电子数据股和整改监督股7个股室,下设茂南区审计事务中心一级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茂南区审计局公务员编制13名,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公务员12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实有数为1辆。本单位下设茂南区审计事务中心。
(三)工作职能。茂南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定我区审计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南财评〔20xx〕4号)要求,为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张文锋
副组长:何卫
成员:陈恩泰车致莹黄年华李秋蓉冯红儒
(二)自评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接到通知文件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将任务落实分解到人。
2.组织过程。
由绩效评价小组会同办公室、财务室等,按照项目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出具自评报告。在分工上,相关股室根据与项目相关的发展规划、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对各自负责的项目进行评价,再由评价小组整理汇总上报。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根据文件要求,在20xx年8月5日前形成自评报告,按时按质报送自评材料,及时在网站公开发布自评报告,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一)整体支出完成率。20xx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91万元,预算收入391万元,本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程度达100%。
(二)财务合规性。茂南区审计局资金支出规范,单位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都是按要求严格执行;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南财评〔20xx〕4号)要求,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20xx年茂南区审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主动将自评报告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茂南区审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开20xx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网址:
(一)项目管理。
无。本年度我局没有工程项目的预算。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本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制定了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资产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实行每年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利用率。本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是2666672.28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是2666672.28元,固定资产使用率为100%。现将固定资产类别、价值、在用情况等(见下表)。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茂南区审计局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 2.14 万元的 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 0.00 万元,预算数为 0.0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14万元,完成预算 2.14 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 。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xx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4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7.32万元,增长36.83%。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本单位有相关人员调整增加。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公务员编制数为13人、事业编制人员5名,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为2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1%,原因是超出的人员是机关工勤人员。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xx年度我单位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本单位没有相关项目。
无。
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的业务水平,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五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