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保年度工作计划(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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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年度工作计划篇一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联合发改、经信等14个部门,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xx-20xx)》,部署推进27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8个方面共49项改革和强化管理措施,作为环保系统改革创新的总纲性文件。20xx年重点推进了25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三个方面:
——改革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26个主要部门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成立了督查协调科,全面强化环境统筹协调管理。创新“个性化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环保责任考核、排污总量考核制度,有效加强环保统筹管理的政策设计。创新“污染通量”考核评价机制,在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试点推行“河长制”。配合城管部门,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试点,推行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改革创新环保政策制度。开展第三轮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1项、管理事项1项,转移管理事项1项,委托管理2项。累计取消行政审批13项,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8.4%;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纳入试点的68个项目已完成审核38项;实行商事主体环保业务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年度评比考核制度,商事主体环保审批率由年初57%提高到97.2%;制订实施豁免环评、简化环评管理办法,实行登记表项目备案制,制定《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
——改革创新企业环保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服务型环保监管、环境责任保险、环保前端服务试点、环境监测社会化等多项改革创新工作,环保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二)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改善提高。
以实施“五个行动计划”为抓手,一年来共印发实施了68份工作部署文件,大力深化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物、农村环境等污染整治,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高。全市水环境质量呈现稳步改善态势,东莞运河、水库、河涌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xx年大气污染物除o3外浓度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pm10年均浓度值比20xx年分别下降了6.3%、7.7%,在气候条件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仍全面达到省对我市考核目标要求;噪声环境持续保护稳定。
——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制订实施《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省下达的153项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全面实施禁燃区管理,禁燃区面积达12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50.7%,禁燃区内241台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基本完成改造治理;组织开展“环保为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餐饮油烟、voc污染、城市扬尘和小锅炉整治,实施65蒸吨燃煤机组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共完成治理项目20xx个。全面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市实现国iv柴油、国ⅴ汽油油品供应升级。实施了第四阶段环保限行管理,限行范围扩大到环城路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33万辆,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6.92万辆淘汰任务和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建成4个空气监测子站,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化覆盖的“14+1”大气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了pm2.5污染特征监测研究,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保卫战,取得良好效果,11-12月空气达标天数同比上升29.3个百分点。
——推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政府批准。完成20xx年度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联合水务部门制定《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技术指引》,全市完成内河涌整治11条。同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石马河整治方面:企业关闭淘汰21家、搬迁整治7家、清洁生产100家、115家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65%以上,2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开工,流域7镇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完成1家垃圾处理场整治;茅洲河整治方面:完成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确定选址和完成勘察,人民涌综合整治全面启动;水乡经济区整治方面:制定实施了水乡经济区非法畜禽养殖业、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以及水乡工业排污监管等方案。启动91家“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整治工作,其中57家造纸企业有34家签订关停协议(11家已停产)。
环保年度工作计划篇二
20pc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环保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和宣传工作,快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既定工作任务。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截止至20pc年12月底岳塘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4%,各测点的降尘年平均值浓度比20pc年度削减20.4%。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加快
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签订征收协议。现已拆除企业厂房19家,约22.7万平米,已处置建筑垃圾5.5万余吨。省环保厅明确陈氏化学8000万吨废渣全部处置到位。金环颜料示范性项目完成污染土壤处置2.3万方。易家坪地区50.8万方土壤修复治理施工单位正在加快施工。竹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已完成国土预审、规划审批、环评、专项批复等前期工作。双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正在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
(三)大气污染防治范围进一步延伸
1、加强发挥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至20pc年12月底共清理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2家,并督查治理到位,经检测均达到达标排放要求。
2、加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改造。至20pc年11月,岳塘区已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11%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久千钎具有限公司、岳塘区佳美洗涤厂、湘潭东信棉业有限公司、湘潭十八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锅炉企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的减排任务。
3、加强黄标车淘汰。积极配合岳塘交警大队,对岳塘辖区200余辆在用黄标车信息统计表分街道筛选后,以区政府名义交办各街道逐车逐户进行政策宣传,督办主动淘汰。目前,各街道、区环保局正配合市环保局、岳塘交警大队全力推进。
(四)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全面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于20pc年年初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排查出环保违规企业228家,现已完成228家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2、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20pc年是我国最严环境保护法执行的第二个年头,我局执法人员下基层单位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约近千次,以解决问题为主,口头或书面提出违法改正意见五百件次左右,处理、解决投诉纠纷401件,其中上级督办案件2起,办结2起,处理率100%,回复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通过多次反复教育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关闭、淘汰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6家(条),其中关停塑料造粒作坊三家、洗涤厂两家和危险废物收集站、石膏厂、玻璃钢制造厂、废塑料加工店。淘汰了四台锅炉及窑炉、两条工业涂装和一条镀锌生产线。
3、严格管控重点污染源。20pc年初,全局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隐患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270多台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检查建筑工地5家,处理投诉30余件。依法处置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项目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查中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有22家。全年立案调查违法排污企业9家,已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家;行政处罚决定书3家;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1家;查封扣押2家;案件移送公安2家。陈建达(个人)废塑料加工店和湘潭市永吉金属构件静电涂装厂的负责人分别被岳塘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天和5天的决定。企业自愿关停6家,自愿停止存在污染隐患的生产线6家,整改完毕1家。
(五)城市环保管理合力进一步加强
1、秸秆禁烧管理。年初我区专门召开20pc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会上,区政府与12个街道签订了《湘潭市岳塘区秸秆、垃圾禁燃责任书》,落实秸秆、垃圾禁燃工作。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及时处置垃圾焚烧60余起,垃圾露天焚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岳塘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发放《落实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八条措施方案》,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湘潭市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和新型收割机及其他综合利用措施补贴方案,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措施和奖惩标准,将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落实到村(社区)。
2、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制定下发《岳塘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及煤改清洁能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岳塘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岳塘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在餐饮行业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及改烧清洁能源的通知》。送达经营户达1200户,6月20日自行整改期后,以城管局牵头联合四部门和街道分别于6月23日、28日两次对建鑫二期、东方名苑没有按通知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销毁煤炉13个,落实主灶改烧天燃气50户。同时我局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评审批,对新建的餐饮单位均落实了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并对板塘铺湘恋回家餐饮店督促落实了在线监控试点。20pc年我局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理37家餐饮油烟等环保投诉案件,其中30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
(六)自然生态进一步得到保护
1、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岳塘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省环保厅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立项,并争取资金500万元。荷塘街道五爱村安置区、盘龙示范园二期、霞城街道阳塘村生活废水治理全面完成。通过建设一体化水处理设施、湿地公园体系,从根本上长效解决废水直排和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对红旗水库实施环境垃圾清理、修砌护坡、设置围挡和应用水源保护标志;增设密闭式垃圾箱30个、购置垃圾摇摆车4台,建立起了良好水库和农村环境卫生户为基础、村为主体的运转机制。
2、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市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岳塘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规划部门,依据《长株潭生态绿心总体规划》,按照坚持整体原则(即坚持绿心总规模不减,管控面积区内平衡、管控范围集中成片、管控质量有效提高)、尊重现实原则(调整注重规划与现实建设情况相协调)、提高效能原则(坚持统筹各部门多规高效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和规划范围与行政界线相统一原则(便于管理、多规统一协调),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现状,科学划定岳塘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省两型委、省环保厅的基本认可,为岳塘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始终围绕和服从、服务于环保工作大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美丽湘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20xx年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1、继续推进竹埠港地区化工企业关停验收及环境监管工作,安排专人驻守竹埠港地区,定期、不定时对竹埠港化工区已关停企业和综合排污口进行环保、安全、维稳等方面巡查;加强拆除、建设过程中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渗液100%的安全处理。
成立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专家组,定期对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测、评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联系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专家和污染治理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专家组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发挥好作用,为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聘请素质高、业务强、讲原则、有责任心和热心监督工作的环保志愿者做为竹埠港环保监督员,对竹埠港地区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确保竹埠港地区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环境监管,按照上级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涉危企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涉危企业监管无盲区。以贯彻新环保法的契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做到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加强环保、公安的执法联动,力争全年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达到三起以上(含刑事案一起),以此来维护树立环境法律的威信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3、高度重视环境信访举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决不拖延。对调查属实的,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决不回避、决不护短。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报送最终处理结果。
(二)继续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基础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污染源普查等环境管理、行政许可、排污权交易、现场监察、排污收费、污染管理、危废管理等基础工作。
做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秸秆焚烧、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大力消减空气的排放,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努力控制和减少秋冬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从整体上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开展污染物普查,持续加强减排工作力度
20xx年为每10年一次的全国污染物普查年,我局将提前做好污染物普查工作准备,通过污染物普查,将有效摸清岳塘区环境污染底数,掌握基础环境数据,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为下一阶段污染物减排及今后环境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全面推进vocs减排工作,严把增量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根据20pc年岳塘区vocs普查工作结果及湖南省减排工作进度,预计20xx年减排工作重心为vocs减排工作,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排放vocs企业巡查力度并要求岳塘区辖区内vocs排放当量较大,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增设vocs处理设备。目前已有德诚工贸一家已准备增设vocs处理设备。
(四)、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扫尾工作
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进行扫尾。对进入程序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督促,要求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该关停的确认关停,该备案的备案,确保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在环保部督查前完成整改。
(五)、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长效管理。积极争取国、省治理资金,发挥好国、省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村为主体、户为基础”的常态保洁机制,加快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严防退养后复养现象发生,加强环评把关和环境执法力度,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改善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
在已实现电子公章、办公系统、信访交办等移动执法系统相关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移动执法系统的全区覆盖,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加快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移动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使用效率;分期分步解决环境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口,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继续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监管,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易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重污染行业和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勤查重罚,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契机,精心筹划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环保文化氛围。不断完善环保舆情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各类环保舆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环保年度工作计划篇三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刻认识和把握“两山”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相协调,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开展,现将2020年环保工作作如下计划:
为巩固我乡“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严防“散乱污”企业出现反弹和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有效解决企业违规生产、污染环境、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推动动态排查工作,每月按时报送我乡散乱污企业情况,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
加大对上级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对上级巡查发现的问题注意梳理,及时认真抓好各级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责成专职负责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委派专人严格监督,乡环保所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杜绝问题反弹,积极宣传我乡环境问题督察整改情况,正确引导群众关心支持整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1、重污染天气预警
参照上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按照“条块化”原则,各个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环保所、企管站每天对相关企业进行巡查,并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2、禁燃、禁放、禁烧工作
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全乡38个行政村组建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行动应急分队”,共280人,网格化管理模式中810人,明确了村上每个方位的责任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其中,白天乡村巡查人员180人,晚上乡村巡查人员50人,信息灵通,行动迅速,巡防机构高效运转,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有效落实。
加强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宣传力度,特别是重点节日期间,通过杜林乡广播站和各村大喇叭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禁烧音频,在沧河路段、廊沧高速、杜林集口、学校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
我乡有黑龙港河和小流津河两条主要河流,还有滹沱河、青年渠等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容有失,要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定期巡河,认真填写乡村巡河记录,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并清理河道垃圾,加大水质监控和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对企业偷排偷放现象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杜林乡环保所定期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摸排巡查,及时上报摸排信息,更新本辖区内污染地块的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以疑似污染地块作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在风险区域落实专人监控土壤质量,防治工业垃圾、污水等污染源破坏土壤环境。
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村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环保巡查组和各村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严格处罚,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计划今年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辖区企业和居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单位减排管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环保年度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是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局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的关键之年。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市两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总量减排和严格环境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坚持环保优先发展理念,切实担当起保护江南鱼米之乡的责任,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把昆山建成城市与乡村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水乡风貌与现代文明交融的生态宜居城市而不懈努力。
20xx年度环保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90以上;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着力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不断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4%;有效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一)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力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一要在市环保联席会议的组织框架下,成立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狠抓落实、强化检查、健全考核等措施,确保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要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纲性指标,制订生态文明建设分年度工作计划,排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推进计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三要强化循环经济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产业。全年培植循环经济典型10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认证企业各50家。
四要加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引导工业集中区步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轨道。
五要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绿色宜居城镇,形成生态魅力与人文特色兼具的城市绿地布局模式,不断改善和提升我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一要继续实施工程减排,重在落实上下功夫。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以及提标中水回用工程推进力度。
二要扎实推进结构减排,重在优化上动脑筋。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区域排污总量。鼓励引进高科技、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排放项目。
三要努力实现管理减排,重在精细上做文章。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和电厂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装置联网有效监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减排项目台帐记录管理和现场管理,并继续抓好对减排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达标率。
一要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铁碗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并继续推进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按照《昆山市污染源执法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密企业详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
二要全力确保固废和核与辐射安全。不断建全全市固废管理数据库,构筑固废交换信息平台,使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面清理整顿擅自使用射线装置问题,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三要加强环境监测,提速三同时验收。继续做好小康考核断面水质、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加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
四要推进数字环保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和网上审批运行程序,启动重点污染源自动采样系统及移动执法工程。推动环保监测大楼建设。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要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蓝藻防范及应急预案。继续实施阳澄湖、傀儡湖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长江饮水工程建设。
二要大力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内再建生活污水管网180公里以上,完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全面落实生活污水截流接管工作。强力推进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程。
三是着力推进劣质河道整治工作。积极拦截生活污染。加强对劣质河流周边工业企业监管。组织实施河道整治、清淤、畅流工程,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四要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畜禽无害化养殖工程建设。继续拆除湖、河养殖围网。推动内塘养殖无害化建设。持续实施农村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
另一方面,要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一要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机动车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工作。加速公交车尾气污染治理,逐步淘汰高污染机动车。研究出台实施《昆山市高污染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
二要开展建筑扬尘控制工程。进一步明确扬尘控制的具体管理主体及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控制扬尘污染。并尝试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做好《十二五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内容列入其中。
(五)进一步加大环境信访的调处,切实解决好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
一要加强节假日、夜间值班,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接访,并及时出警处置。实施信访工作下访制度,局领导及信访调处人员及时下区镇、企业现场办公,解决敏感的环保问题。
二要努力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圆桌对话等制度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保问题。积极推进在街道、社区、行政村设立环保监督员工作。
三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区镇,协同作战,全力解决环境疑难问题。督促各区镇对规划实现的过渡期实施严格监管,努力减少重复信访和焦点信访问题。
(六)进一步加大环保宣教力度,全力提升市民生态文明意识。
一要巩固深化环保宣教现代化建设成果。不断深化环境宣教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逐步构筑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流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保护社会化的宣教大格局。持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年内力争国家级生态村再有所突破,争创省级生态村12个、绿色社区3个、、绿色学校3所。
二要组织开展好各类环保宣教活动。结合环保四进和五五普法活动开展,细致筹划组织好4.22、6.5等重大环境节日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企业向政府提交环境保护承诺书。
三要不断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制度,环保决策的听证会制度以及专家协助公众参与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环保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全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一要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持续巩固振奋精神 重塑形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工作成果,确保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要加强文化和团队协作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进位升级活动。启动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三要加强队伍和效率效能建设。严格绩效考核,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全员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学习。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业务专题培训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案例剖析活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此外,还将严格按照《昆山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纲要(试行)》和《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的相关要求,提前谋划,全力做好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工作,为昆山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构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
环保年度工作计划篇五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
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
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