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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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xxx
2、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是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3、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共下达5006万元。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安排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493万元。
(二)绩效目标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当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995人脱贫。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了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实施项目是否精准,项目是否发挥成效进行。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开展核查,了解掌握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4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
3、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
4、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xx〕30号)文件。
5、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xx】51号)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相关表格及调查问券。前期准备包括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调查问券(见附件2)。
2、组织实施
一是到道县乡村振兴局查阅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二是到各乡镇财政所查看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共抽查梅花、寿雁、仙子脚、祥林铺清塘、蚣坝、四马桥、洪塘营、横岭、白马渡等10个乡镇,随机抽取43个产业项目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访谈、数据获取、资料核查、调查问卷形式,看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业主、当地群众交谈,了解项目效益,以及当地群众受益情况。四是发出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72份,收回率95.6%。
3、分析评价
通过计算原始数据的值,将各层数据逐渐整合,生成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三个方面的得分,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根据上述工作取得的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从实施情况、绩效分析与结论、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道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分布在21个乡镇,共实施扶贫项目85个,其中:水利扶贫1项,扶持资金764万元,民政局老区发展1个,扶持资金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大坪铺农场水肥一体化标准化果园建设1个,扶持资金160万元;优质油茶种植12个,扶持资金180万元;茶叶加工4个,扶持资金100万元;杉木合作社2个,扶持资金28万元;特色水果种植14个,扶持资金229万元;蔬菜种植6个,扶持资金115万元;烤烟种植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药材种植1个,扶持资金40万元;黑木耳、食用菌种植6个,扶持资金109万元;养殖业9个,扶持资金125万元;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沟渠维修)19个,扶持资金249万元;消费扶贫1项,扶持资金50万元;就业扶贫(扶贫车间稳岗)5个,扶持资金10万元;贫困户灾情因素1项,扶持资金53万元;全县黑木耳产业发展1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扶持资金63万元。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由道县财政局拨至道县乡村振兴局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设置专门账薄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下达资金计划---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经营主体的资金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接受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监督,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运行。
(四)资金绩效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是按产业扶贫帮扶协议和承诺书兑现分红,实现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落实产业指导,强化劳务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构建起“一村一主业”的产业格局,推动实现“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产品变商品、劳力变劳务”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20xx年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效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效益。20xx年产业发展建设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650万元、农村科技带动增加产业产值320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4500万元。
2、社会效益。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学到了相关的工艺技术和知识,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39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99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550人。
3、生态效益。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创新生产,通过农村科技改善耕地面积585亩以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绩效,我们通过纸质问卷的发放,收集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7.3%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非常满意;12.7%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基本满意。同时,72.6%的调查对象认为基础建设和人才缺乏是目前产业扶贫面临的问题;27.4%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支持。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县贫困群众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培养和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1、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20xx年共遴选了8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帮扶企业,包括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2、创新帮扶模式取得较大成果。
(1)务工就业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实行就业培训,让贫困户由传统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20x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车间”等方式全县共吸纳贫困人员3500人就业。
(2)龙头带动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有1家。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马桥蔬菜基地被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租种土地1100亩,种植特色蔬菜,年产值1120万元,纯利润3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聘请劳力、产业分红等方式联系带动80人,人均增收2500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采取“村支两委+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入股合作,委托帮扶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主体享受20%的财政补助资金,其余对象的帮扶资金统一投入到经营主体。项目合作期至少5年,前5年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560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5万元,带动31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600元,受益群众296户,1573人;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黄精600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0万元,联结27户80名贫困人口,促进贫困户增收2300元以上。
(4)自主发展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缺少资金、技能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贫困户产生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5)其它模式。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方式,参与产业生产、灵活就业,使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能通过生产参与或灵活就业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在项目资料中,部分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后不能产生相应效益。如:(1)清塘镇小塘村的道县尚轩黑木耳种植农民合作社总投资300万元,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5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2人,由于食用菌大棚的遮阳棚挡不住强烈的太阳,温度太高,食用菌棒都坏了,目前也没有种植,只有等天气转凉了才能种植;(2)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产业发展资金扶持15万元,属于村集体经济,外县老板承包,每年付租金1万元给村里,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虽然有订单,但因为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不到工人而停产;(3)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属于村集体经济,为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扶持1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外县老板承包该企业,每年给付村集体1万元租金,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虽然有订单,但是由于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工困难,目前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2、项目资金的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比如产业发展项目,有扶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配的标准是怎样?是否按照标准执行?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也一样,缺少准确的资金预算,扶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时,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基本没参与,都是乡镇、村简单验收了事,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工程结算单,财政投资评审更没有评审,就凭一个验收单就付了款。有些产业项目乡镇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没有经过村级财务帐,脱离村级监管,比如祥林铺镇雷洞村榕油菜种植30万元、高坝洞村湘南苗木30万元,洞尾村道县勤润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八家村道县众旺油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基地30万元;寿雁镇以镇政府实施的天智菌业20万元、金丰瓜蒌永丰基地25万元,横岭乡横岭村的绿态家禽养殖、两江村的道州灰鹅养殖等等。
4、实施地点与项目立项村不一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在甲村,实际实施在乙村,项目监管困难。比如横岭乡两江道州灰鹅养殖产业扶持20万元,实施主体却是道县莲塘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道县工贸中专(寿雁),横岭村的道县绿态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地点却在祥林铺镇,这对当地经济房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帮助不大。根据湘农联[20xx]51号文件精神,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但实施主体不在本村,经营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未来贫困户的权益难以保障。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产业发展项目采用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的,兑现给帮扶贫困户的分红资金到位少。据查只有少数项目把分红资金打入了贫困户的明白卡,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石山脚村食用菌种植,四马桥镇农科站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些项目象征性交了一点给村集体。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而成,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受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未来收益难以保障。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缺少技术或者缺少劳动力,发展产业内生动能不足,对自己的产业定位不准确。而以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方式,未贯彻好上级产业帮扶政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扶贫,不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湘发〔20xx〕7号)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的规定。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贫困人员有参与意愿又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要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保证产业发展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要制定一个可执行的分类补助标准,比如种植业,茶叶、脐橙、油茶、蔬菜、食用菌、药材每亩各补多少;养殖业,养牛、养羊、家禽各补多少,等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工程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数为依据,避免资金分配不公。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产业发展项目要按照验收面积与制定的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要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按照审定的金额拨付工程款,避免有些项目还没实施,资金就已经拨付完。所有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一定要经过村级财务,接受村里监督。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村级项目,实施地点必须是在本村,避免外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挂靠本村项目实施,以有利发展本村经济,保障本村贫困人员权益,带领本村贫困人员致富奔小康,帮扶协议要能保障和实现贫困人员的利益。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乡村两级组织要对本级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负责,督促本乡、本村产业发展实施主体把拖欠帮扶贫困户的分红,及时足额兑现给帮扶贫困户,以保障贫困户的权益。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入股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作社责任,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贫困户收益。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农民现代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既能提高贫困户的种植养殖收入,也能增加贫困户在新型主体中的打工收入,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为提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对20xx年度乡村振兴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专项基本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10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100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中调整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年度拨付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243.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243.2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756.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756.8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结余金额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万元、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结余率0.00%,其中: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0.00%、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0.00%、其他资金0.00%。
(二)主要成效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打造12个省市区级试点村、省级特色乡镇、8个市区级试点村、4条市级示范线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等级为优秀,设置绩效目标11个,实际完成1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乡村振兴试点村,目标值12.00,实际完成12,权重10.00,得分10.00。
2、质量指标
(1)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4.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2)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8.00,实际完成8,权重5.00,得分5.00。
(3)力争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洛江示范样板,目标值2.00,实际完成4,权重5.00,得分5.00。
3、时效指标
(1)项目时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4、成本指标
(1)补助专款专用率,目标值10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5.00,得分15.00。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1)探索产业兴旺新路子,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权重10.00,得分10.00。
2、社会效益指标
(1)焕发乡风文明、健全治理有效新机制,目标值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实际完成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权重10.00,得分10.00。
3、生态效益指标
(1)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值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实际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权重10.00,得分10.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
(1)长远意义,目标值乡村全面振兴,实际完成乡村全面振兴,权重10.00,得分10.00。
(三)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满意度,目标值90.00,实际完成100,权重10.00,得分10.00。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定位不够清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单一;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尚存,制约乡村产业发展势头;三是群众助推发展不够积极,影响乡村发展闭环形成。
(二)改进措施
我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立足位处城市延伸段、生态环境优美等资源禀赋,4个乡镇都在“泉州一小时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坚持以全域旅游为支撑,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富民强村兴镇为根本,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打造4线15村,开展马甲镇、虹山乡市级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创建工作,达到“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全面覆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洛江都市型乡村振兴样板,全区所有村集体经济均达到2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50万元以上。其中,以“永安村”为代表的“三产融合”产业发展模式、以“新庵村”为代表的“点绿成金”生态宜居综合发展模式成功入选泉州市20xx年度乡村振兴试点村典型案例;虹山乡全域示范线路入选市级第一批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10月29日在全市乡村振兴现场会主会场上作典型发言。力争到20xx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典型,以点带面形成连片示范效应。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一)项目(政策)立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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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政策)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本项目共涉及:
(1)141个行政村(乡村)
凤城镇9个村(南峪口村、宜儿村、方元村、武午村、大城南村、东旧村、旧城庄村、西旧村、里洪村);
开栅镇8个村(开栅村、中舍村、北徐村、北峪口村、宋家庄村、樊家庄村、文倚村、武陵村);
胡兰镇22个村(伯鱼村、赵村、保贤村、城子村、胡兰村、邢家堡村、南胡村、王家堡村、保贤庄村、东堡村、北贤村、大象村、索家堡村、炮守堡村、上曲村、上段村、新堡村、门世村、段城村、贯家堡村、水寨村、云周村);
南安镇19个村(南安村、北安庄村、东北安村、西北安村、榆林村、北胡村、谢家寨村、孟家庄村、北白村、小南安村、南白村、西韩村、西南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东郭村、闫家堡村、西社村、蔚家堡村);
孝义镇12个村(孝义村、乐村、北夏祠村、东夏祠村、西夏祠村、马东村、马村、上贤村、北武渡村、南武渡村、平陶村、桥头村);
下曲镇18个村(寄谷庄村、田家堡村、石家堡村、杜村、青高村、下曲庄村、朱家堡村、徐家镇村、北齐村、南齐村、忠义村、南辛店村、下曲村、南贤村、梁家堡村、北辛店村、石永村、永乐村);
南庄镇10个村(南庄村、信贤村、麻家堡村、韩弓村、温云村、温云营村、横沟村、吴村、洪义村、汾曲村);
西城乡7个村(西城村、东城村、杭城村、武良村、东石候村、新立村、新庄村);
南武乡9个村(东庄村、西庄村、南武村、南明阳村、西明阳村、北明阳村、麻家寨村、武家寨村、杨家寨村);
北张乡10个村(北张村、南张村、东宜亭村、西宜亭村、上河头村、武村、北武涝村、南武满村、苏家堡村、郑家庄村);
西槽头乡7个村(西槽头村、百金堡村、裴会村、王家社村、闫家社村、狄家社村、尹家社村);
马西乡7个村(马西村、孝子渠村、神堂村、河西村、穆家寨村、牛家垣村、赤峪村);
苍儿会3个村(上王家社村、崖底村、苍儿会村)。
(2)道路: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国道70公里、省道60公里、县道136公里、乡道197公里)。其中,道路两侧有建筑物只需对路面进行清扫的路段369公里(国道56公里、省道48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197公里),道路两侧无建筑物,除进行路面清扫保洁,还需对道路两侧30米范围内垃圾进行清理捡拾的路段178公里(国道14公里、省道12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84公里)。有建筑、无建筑路段里程以交通局、公路段实际测量为准。
(3)河道: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汾河40公里、文峪河25公里、磁窑河26公里、饮马河11公里、龙泉沟10公里、三道川39公里、章多沟11公里、狗狼沟7公里、乐村涧河23公里、头道川13公里、二道川22公里、桑条沟7公里、崖底河10公里、红沙沟6公里)。河道里程以水利局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项目(政策)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构建大环卫格局,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保洁形成常态,推动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作业精细化、机制长效化。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农村环境,形成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文明提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2、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建立覆盖全县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处理”体系,以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河道”的一体化清扫保洁体系。
(1)、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包括合理布置垃圾桶,“全封闭”收集和清运。垃圾桶确保每天最少清运一次,周期性清运。
(2)、国、省、县、乡道路清理,包括对商铺、村庄路段两侧路边至沿线建筑物范围进行清扫保洁和相应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对道路沿线无建筑物路段两侧生活垃圾和平交道口30米、其余路段15米可视范围内的有色垃圾进行清理捡拾。做到垃圾不落地,并按计划进行机扫作业和洒水降尘,达到主路面净,路沿石净、雨水口净、树穴净、花坛净、路边沟净、辅道清洁、无杂草。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无明显纸屑污物,路沿石整洁。
(3)、河道清理,包括对河道中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捡拾,出现垃圾应及时清理,确保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4)、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站内无积存垃圾。
(5)、与清扫保洁、清运和环卫相关的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
(四)项目(政策)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村庄141个行政村(凤城镇9个村、胡兰镇22个村、南安镇19个村、孝义镇12个村、下曲镇18个村、南庄镇10个村、南武乡9个村 、西槽头乡7个村、马西乡7个村、苍儿会3个村);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
(2)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完成。
(3)时效指标: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4)成本指标:
a、成本控制:以经审核确定的当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或年初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预算金额为控制上限,核实实际发生运营维护成本是否超出控制上限。
b、成本费用:费用合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村容村貌: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
(2)生态效益指标
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90%
(五)项目(政策)资金构成
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
(一)评估目的及对象
评估的目的及对象为评价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的事前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社会满意度指标。
(二)评估思路及方式方法
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建立了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拟定评价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评价前开展了项目前期调研和协调沟通等工作。
采取先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后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评估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工作程序
1、组建专家组,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专家组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2、收集审核资料,事先评估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对申报项目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事前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员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访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3、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项目组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开展正式评估。事前评估工作组在充分收集分析资料,召开预评估会的基础上,形成事前绩效评估非正式检查报告,并组织评估会,形成专家组意见。
(一)立项必要性/政策设立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范进行经济评价。项目实施后,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政策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为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脏乱差的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政策实施可持续性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建立完善的环卫队伍,明确厘清保洁范围,建设完善的硬件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五)筹资合规性/政策资金合规性
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出方式较合理,风险可控。
本项目运营期限为3年,从20xx年到20xx年,每年项目资金估算为240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文水县人民政府自筹。
(六)总体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能更好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从生态环境评价角度分析是一个可行性项目。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奖励,深化宣传教育,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无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区组成三个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1月15日-11月16日对20xx年度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区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7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52万元、省财政967万元、市财政1149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450万元。目前,已对接47个项目4718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5个2882.64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6个1323.72万元;就业类项目2个47.2万元;工作经费类4个449.63万元。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5个2882.64万元,占各级资金的61.1%。其中:优势特色产业16个2173.92万元,占比75.4%;利用中央资金安排产业项目813.6万元,占中央总资金1152万元的70.63%。截至11月17日,各级资金共支出4486.53万元,支出比例95.1%。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区财政部门依据《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拨付程序、资金监管等,并按各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同时制定了《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施细则》,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付程序、审批权限和需提供的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
拨付乡镇的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执行。对拨付至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脱贫户个人账户,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三)绩效完成情况。
1.抽取9个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15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观堂镇丁双楼村、双八镇彭园村、王楼乡小坝、韩小庄村、李庄乡李庄村、水池铺镇龚庄村、观堂镇花坟村、谢集镇三里村、孙福集乡朱大楼村、孙福集乡庞营村产业园区新修道路23.044公里,71651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5725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地改善了脱贫村群众出行难、农副产业销售难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明显发展壮大,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抽取“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个,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动技能等支出19.65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13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65人,困难人员就业10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3.抽评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20xx年小额贷款余额590笔603.6万元,余额户贷率34.93%。20xx年当年新增脱贫户及监测户贷款75笔69.8万元,当年新增户贷率4.12%。20xx年7月底贴息支出17.2万元,每个贷款脱贫户平均增收20xx元,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满足群众的要求,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度达96%。
4.抽评4个产业类项目共涉及资金574.8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刘口镇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李庄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水池铺镇大史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王楼乡韩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在刘口镇奶牛养殖厂硬化路面700平方米,新建厂区道路485米,整修化粪池一座,开挖排水沟2430米;李庄乡产业园区新修排水沟2190米,硬化道路1323平方米,新打机井2眼,智慧农业项目覆盖8座大棚、水雾喷淋4200个;在水池铺镇大史庄村新建蔬菜大棚2座3840平方米;在王楼乡韩庄村新建玻璃温室蔬菜大棚1座1320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脱贫户58户,增加64人就业,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172人,群众满意度达96%。
5.抽取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涉及资金126.9万元,主要用于刘口镇李堤口村村内道路建设和李庄乡北街村村内道路建设,分别安排资金58.5万元和68.4万元。在刘口镇李堤口村新建新建宽4米厚18公分c30水泥路1233米,共计4932平方米;在李庄乡北街村新建厚18厘米宽3米长746米c30水泥路2238平方米,新建桥涵1座;新建厚18厘米宽4米长350米c30水泥路14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1310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的改善了村内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以上项目重点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为98分。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公开公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资金分配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衔接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人员多次深入脱贫村,走访脱贫户,实地了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和群众满意等情况,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
2天来,通过对8个乡(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脱贫户,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从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绩效检查情况看,20xx年整体绩效不错,其中评价结果较好的有李庄乡、王楼乡、水池铺镇,下年度在资金分配上将予以倾斜。其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实施产业项目,脱贫户获得收益,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拓宽了村集体或脱贫户增收渠道,增加了脱贫人口就业,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
(二)通过对脱贫村产业园区道路及村内道路的实施,脱贫村及个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脱贫人员提供了便利的出行环境,同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有效提高农户收入。
(三)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劳动者技能,帮助他们拓展思路,了解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就业和致富本领。及时提供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农业生产技术,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粮食产量,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一)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园区责任,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脱贫户收益。
(二)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切实负责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做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避免因项目准备滞后、组织实施缓慢、补助对象未及时确认或确认不准影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实施,从而影响支出进度。
(三)乡、村两级要严格对照《梁园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最好使用永久性公示公告牌在项目实施地公示,同时做到公示内容完整、真实。
(四)乡镇财政所人员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资金使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对乡镇财政所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业务专项培训。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精神,我局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符合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财务室)、项目管理股、社会扶贫股、监督管理股、互助资金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和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新村扶贫、连片扶贫、产业扶贫、科教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和特殊类型区域扶贫工作实施,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生态移民、大型水利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因国、省、市乡村振兴局在机构调整后均未出台新的《三定方案》,故我局仍沿用原《南江县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职能,其中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已于20xx年9月整体移交至南江县水利局)。
(三)人员概况。在职公务员12名,工勤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8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443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62万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经费388.97万元。年初预算315.18万元;2020年目标绩效奖励资金73.2万元;公务员嘉奖0.3万元;20xx年度调整预算0.29万元。
2.项目经费142.7万元。年初预算56.9万元,其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经费40万,移民后扶工作经费5万元,老促会工作经费8.1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追加预算85.8万元,其中脱贫攻坚经费81万元(含以前年度调整金额),先进个人表彰经费4.8万元。
3.项目资金3907.6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525.0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10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2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5万元。
4.市级资金0.5万元。5a景区创建奖励资金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759.17万元,主要由基本支出、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三部分构成。
1.基本支出38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88.97万元。在基本支出上,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足、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
2.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143.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在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上,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支出基本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2.项目资金支出2227万元。其中,玉堂水库和红鱼洞水库后期扶持直发直补及相关项目支出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269.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扶贫、基层卫生服务提升等项目支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11.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3.55万元,主要用于中高职业教育学生补助支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在项目支出上,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项项目及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高效,合理预算、决算制度。有计划地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效果。严格使用程序,每一笔支出由领导进行审批,确保资金在使用程序上严谨,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监督。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情况。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总额为1680.67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255.6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788.6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636.45万元。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系列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人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填报,项目预算提前做好了细化工作,结余结转按财政要求填报相关表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县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我局发展需要按时编报,绩效目标据实填报。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信息,准确、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保证其填报的完整性。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保证其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谨对待绩效评价,使其能够客观公正地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20xx年度年初预算4.74万元,调整预算0.76万元,预算执行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2万元,比202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3.3万元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3.03%,主要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迎接检考察减少。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在资产采购及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5.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检查部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安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峰同志为副组长,汪兆勇、谭雄、张旺、张良秀等同志为成员。由会计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资金绩效整体情况。20xx年,我局整体支出情况较好。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规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据实按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遵守预算范围内支出,不超支、多支、重支。按照预算批复金额有计划地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将项目资金严格把控在预算范围内,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8月底,完成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培训移民劳动力及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项目均按质、按量实施,验收项目合格率100%,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于9月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脱贫攻坚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改变了全县教育教学条件,救助了一大批优秀贫困学生,全面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帮助部分学校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让乡村学生通过线上教育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购置了大批医疗设施设备,使全县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资助建设120急救指挥系统,购置了一批救护设备,使救助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解决了在脱贫攻坚中部分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建设蓄水池,对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发展基金,补助部分物流费用,降低扶贫产品物流成本,使扶贫产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建立精准防贫保险,委托保险公司对“贫困边缘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造成收入降低人口纳入保险范围;资助基层党建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及阵地建设。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制定《南江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常态监测、叠加帮扶、精准补短、痕迹管理”四大工作机制。二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2次、常态摸排6次,新增“三类户”274户88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77户574人,边缘易致贫户43户11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4户193人。通过叠加帮扶、精准补短。
(2)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一是在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活动后,认真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制定《南江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确权、登记、移交、系统录入等各项管理工作。累计清理2013年—2020年全县安排用于涉农资金705201.6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880.52万元,其他涉农资金587321.12万元。二是实施脱贫攻坚项目18565个,形成扶贫项目资产17863个567797.94万元,全面完成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及系统录入工作。《四川南江念好“五字诀”管好“大资产”》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乡村振兴局第70期简报刊载并印发全国学习。20xx年9月上旬,县乡村振兴局受国家乡村振兴局邀请前往江西省石城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培训辅导。
(3)压茬推进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浙川两省结对安排,在新一轮东西部协作中,东阳与南江结对协作。20xx年6月双方正式签订《东阳市人民政府 南江县人民政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科学制定了《南江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表》,协作项目涉及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改善民生和其他等6类18个项目。
(4)从严中省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459.5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394万元。整合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分别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补助、产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高效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留存好南江脱贫攻坚历史,印发《南江县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培训大会2次,抽调10名同志组建5个工作专班分片、分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完成全县51882册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现已全部移交到档案馆。
(6)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返贫保险。一是全年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563.55万元,惠及3757名贫困家庭学生。二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开展20xx年度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全县20xx年累计兑现贴息资金311.4万元,惠及脱贫户3000余户,同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全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734笔5.53亿元,贷款余额1.54亿元,逾期贷款严格控制在0.8%以内。三是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无偿捐赠资金200万元,实施防返贫保险项目,用于防止脱贫户及“三类户”返贫。制定了防返贫项目《细则方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防返贫项目服务协议》,现已进入实施理赔阶段。
(7)务实开展搬迁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级初审、部门比对、审定公告”等程序,实行3档差异化补助,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5万元/户、4人户补助7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9万元/户进行补助,另按1万元/户补助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资金;城镇购房户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6万元/户、4人户补助8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10万元/户进行补助,全面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精准锁定搬迁对象118户,全面启动建设。其中,自建住房安置农户81户269人、购房安置农户37户124人。
(8)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对移民相关的财务、资产、项目、档案等工作进行清理,形成移交清单和台账,20xx年9月,正式将原乡村振兴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入到县水利局。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不高。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欠佳。年初预算数高于预算执行数,预算执行不到位。
3.经费严重紧缺。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直得到了县政府及县财政的关怀与大力支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支出的增加,经费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意识。
2.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尽量减少预算调整。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永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道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马桥等10个乡镇43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从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
2、资金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4、项目实施地点与立项村不一致。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委托帮扶漏洞多,贫困户获利少,长期利益缺乏保障。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风险高。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小平、张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灾情救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住房安全、谢林港镇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等方面。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1,134.0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83.00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5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00万元。拨付资金1,041.48万元,结余资金92.52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评价组共收到70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0.46%。实地查看了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451.39万元占项目总资金39.81%,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40.00%。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134.00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拨付使用1,041.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84%。项目共计30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
①产业项目10个,指标下达585万元,已拨付572.78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7.91%;
②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指标下达413万元,已拨付使用352.3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85.30%;
③教育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8万元,已拨付使用7.35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87%;
④金融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10万元,已拨付使用4.22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42.20%;
⑤项目管理项目1个,指标下达3万元,已拨付使用0.0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0.00%;
⑥住房安全、医保、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项目7个,指标下达115万元,已拨付104.83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1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xx〕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等单位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xx〕16号),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成了《益阳高新区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扶贫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扶贫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产业项目中包含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的承接企业3家,投入资金458万元,占总资金40.39%,带动防返贫监测对象总增收36.64万元。20xx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22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扶贫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xx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7.4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240人,主要保障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
(2)教育扶贫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区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xx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4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xx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5人。
(3)产业扶贫方面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10个,其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稻鱼繁育、艾草种植、稻虾养殖;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道路硬化、山塘维修、渠道衬砌、农田水系整治修复、沟渠新建、渠道维修、灾情救助。通过大力培育壮大优秀特色产业,以稻虾养殖、稻鱼繁育和艾草种植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20xx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1000亩稻鱼繁育基地以及300亩艾草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1262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改善贫困户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粮食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纸质调查问卷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回收70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96.22%。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帮助了帮扶对象的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顺利实施。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偏差较大。20xx年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超项目计划资金11.19万元,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低于项目计划资金1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云雾山社区道路扩宽金寿堂至西来庵水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23万元,超支3.23万元,超支比例12.92%。
②鸦鹊塘村八角亭水库防汛道路扩宽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8.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46万元,超支7.96万元,超支比例43.03%。
③北峰垸村夏家沟渠改建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86万元,调减10.14万元,调减比例59.65 %。
(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计划申报资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尽可能要细化到项目具体的事项,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必须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严防项目“水分”过多,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一)政策或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几年来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基层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工程数量越来越多。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泗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资金进行监管。随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审计部分自身的人才队伍已经无法满足庞大的业务需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工作部署,泗县审计局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需要支付相应的审计业务费。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以往的审计工作经验,通过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全年预计能为政府节约资金上亿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需求情况。
随着项目数量的增多、项目工程量的不断变大,审计业务费用也不断增高,全年预计支付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用约1000万元。其中:支付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
根据《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xx〕118号)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财绩〔20xx〕53号)有关规定,泗县审计局迅速开展对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江的带领下,通过局班子成员的共同研究,结合业务股室的具体测算汇报,认为1000万元审计业务费用符合预期目标。
该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具有可持续性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为推动项目效益最大化,通过7项指标提高绩效。分别为:数量指标为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质量指标为严格把控协审单位工作质量,将工作质量与协审费用相挂钩;时效指标为项目实施时间严格控制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成本指标为根据协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协审费用;社会效益指标查看是否为县政府节约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可持续影响指标查看是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一)立项必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设立了此项业务支出费用,该项目通过业务股室测算、局班子成员研究、局长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同意,该项费用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能及时为政府投资节约大量资金,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节约大量资金。
(二)投入经济性。经评估,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经评估,该项目绩效目标和政策明确且一致,与年度计划相符,满足现实需求,7项绩效指标精细化,具有可量化和可衡量性,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经评估,具备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
(五)筹资合规性。经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明确且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合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未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无
经评估,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
无
包括绩效目标申报表、政策或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等。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针对农村产业“空心化”、村庄“空巢化”,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不热、农民增收渠道不多等问题,我区首创市场化模式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城村人”融合为发展导向,利用社会资本激活农村资源资产活力,实现农村发展“第二次飞跃”:
一是推动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区委、区政府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作风,通过第五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等重要会议,将乡村振兴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予以部署,制定并印发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提神”、“弄通提能”“做实提效”工作方案,经过大量的摸底调查、研究,创新提出以市场化模式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法,并率先与碧桂园、华侨城达成合作共识,实施乡村振兴试点项目。
二是高标准全域谋划乡村振兴。在区委、区政府牵头下,各镇、街道迅速开展资源排查,掌握家底,并结合各行政村资源禀赋,制定《镇(街道)全域乡村振兴三年总体规划方案工作表》,明确了试点片区、产业定位、具体工作、发展规模,按照全区102个行政村统一按照市场化模式分三年(20xx年30%、20xx年40%、20xx年30%的行政村覆盖比例)推进。根据中央、省、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高标准谋划制定《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压实责任。举全区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20xx年惠阳区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方案》,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纳入到有关绩效考核工作,通过落实表格化捆绑式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产业振兴最终成果落到促进农民就业、增产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农民生活富裕。
四是打造试点推动全面开花。随着试点项目的推进,我区以市场化模式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开花,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落实各类乡村项目共计77个,其中已开工建设30个,初步形成以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商业商贸、电商物流、现代金融、城市更新等多种业态带动乡村振兴的发展格局。
(一)推进乡村振兴人员保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人是关键一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到中央下到基层都非常重视,但是还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例如乡村振兴对于基层特别是村委书记、小组长来说,是个新鲜事物,缺乏相应的认识。但往往工作的开展,他们是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如果意识不转变,那么乡村振兴落地就比较困难。因而在组织保障上不仅需要锻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还要选好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强建优,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核心作用,并且发挥乡贤作用,鼓励乡贤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创收。
(二)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是重要因素。根据资源摸排,目前我区存在三种类型农村情况:第一类城镇化程度较高,以二三产为支撑的准城中村;第二类资源丰富,但发展滞后,需导入产业激发发展动能的村庄;第三类是资源匮乏、经济发展薄弱村,亟需政府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村庄。我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将村庄捆绑导入产业形成规划编制规划发展。然而占大部分比例的第三类型的农村,虽然随着政府的逐年增加投入,农村面的村巷道、路灯、垃圾处理、学校等硬性条件逐渐完善,但是重大基础设施覆盖面、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等还相对滞后。乡村公共服务与城镇相比,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不均衡,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待提升。因此,需要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机制进行精准施策,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时科学系统整合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当前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村庄村土地利用规划与村庄规划期限不一致,且村庄规划对村庄建设用地的需求远远超过村土地利用规划实际建设用地规模,无法发挥村土地利用规划在“多规合一”中“底盘”作用,导致实际编制的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难以落地实施。此外,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和用地审批时限过长,程序复杂造成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无法及时落地。对此,建议市级层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
下来,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拓展乡村振兴范围,积极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惠阳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为全市乃至全省走在前列主动担当、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