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以下关于《刑法》中数字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A.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B.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C.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D.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故正确,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故正确,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正确,当选。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故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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