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性质是
A.私人垄断资本主义
B.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C.私人资本主义
D.国家资本主义
B
国民党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性质是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官僚资本是统治者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济。是政治不民主、经济不发达的产物。官僚资本是利用政治特权、主要通过在商品流通和金融领域的掠夺,进行财产再分配的资本原始积累形式。官僚资本从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资本形态中产生出来,并在这三种资本形态中生存、活动和发展。这三种不同的资本形态分别是:官僚私人所有的资本;官僚经营管理的国家资本;官僚支配的其他私人资本。
扩展知识
一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称谓的由来
“官僚资本”的提法,在20世纪20年代就出现了。1923年,瞿秋白在《前锋》杂志上发表《论中国之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①,首次使用了“官僚资本”一词。他将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一种”;将官商合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二种”。1929年,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况》一文中,揭露清代官僚举借外债时“从中渔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资本”。
1930年,日本学者橘朴在《中国社会的发达阶段》一文中,将官僚资本分为“梁士诒型”和“张謇型”两种。1936年,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将清政府创办的“国营事业的萌芽”统称为官僚资本[1](p492)。
总的说来,这时大家所说的官僚资本主要指清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官办企业。抗日战争中后期,进步人士和中国***开始将国民党官僚利用职权、私人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机构称为官僚资本。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在《提议对发国难财者开办临时财产税以充战后之复兴经费》一文中指出:“几位大官,乘国家之危急,挟政治上之势力,勾结一家或几家大银行,大做其生意,或大买其外汇。其做生意之时以统制贸易为名,以大发其财为实。故所谓统治者是一种公私不分之统制”。[2](p21)随着国民党官僚资本的膨胀,马寅初对官僚资本的抨击也愈加严厉,“所谓国营,实即官办”,“假公济私为通病,由来已久,莫可究诘……近来夫变本加厉,由暗偷私窃变为公开劫夺”,“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局面,已呈现于吾人的眼前”[3](p359)。他认为官僚资本会阻碍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陈伯达在《中国工业与中国资产阶级》一文中也断言:官僚与买办的经济垄断正从金融业向工业发展,“官营就是‘国营’,‘国营’就是官营”[4]。
此时,大家还只是对官僚资本进行揭露和抨击,“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提法还未出现。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说:官僚资本 “亦即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的资本,垄断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而残酷地压迫农民,压迫工人,压迫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5](p1046)。这里所说的“官僚资本”,主要还是指国民党官僚的私人资本以及私人经济活动。
随着中国***和国民党政治斗争的日益尖锐,***人开始将国民政府的国家资产、官僚私人资产、党团资产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公产都划归为官僚资本。
陈伯达在《中国四大家族》一书中,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进行了集中论述。他首次将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和陈立夫并列为中国的四大家族。书中论述了四大家族怎样从内战起家,逐渐形成了对金融、商业、工业、农业、文化业的封建的、买办的、军事的垄断。他认为,官僚资本是代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是在政治上当权的人物利用政治的强制方法,通过掠夺农民及其它小生产者、压迫民族工业而集中起来的金融资本。他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财富做出了初步估算,“四大家族或是‘官’式的,或是‘商’式的,在金融、商业、工业、地产诸方面所独占的财产,以及他们在外国的存款和产业,粗略统计一下,至少当在二百万万美元左右”[6](p147)。最后,他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特点和历史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近代中国的官僚资本是封建的、买办的资本,是大地主大买办在经济上的联结物;四大家族和中中农交四大银行在经济上的独占,则是官僚资本最高、最集中的发展,是中国半封建或封建、半殖民地或殖民地制度最后的产物;四大家族对农民、小生产者,乃至民族自由工业,进行了空前规模、空前集中的掠夺;四大家族经济独占是在反人民反革命的军事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掠夺方式是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超经济的方法;四大家族的经济独占,从金融、商业、工业、农业一直蔓延到文化业,摧残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完全腐朽寄生的独占;四大家族的经济独占,是外国独占资本——帝国主义的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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