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国际法历来把“诉诸战争权”看作是主权国家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利,巴黎公约则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否定了“战争权”的合法性,从而成为“战争是否合法的分水岭”。这里的“巴黎公约”指的是
A.《国联盟约》 B.《巴黎非战公约》
C.《联合国宪章》 D.《威斯特伐利亚条约》
【答案解析】B
【分析】
【详解】根据材料“从法律上明确否定了‘战争权’的合法性,从而成为‘战争是否合法的分水岭’”并结合所学可知,《巴黎非战公约》的缔约国宣布废除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故B项正确;《国联盟约》的主要内容是成立处理国际关系事务的组织,故A项错误;《联合国宪章》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等内容,故C项错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结束了长达30年的欧洲混战,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奠定了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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