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各位同学和家长朋友们,2021年河南省高考的综合改革方案即将出炉,此次方案将围绕“教育评价”、“招考制度”、“基础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教育评价体系、考试招生制度、中小学布局规划、高校书院制育人、校外培训管理……5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将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以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步伐。
教育评价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决定着教育发展的导向与价值观,有着“指挥棒”和“方向标”的作用,也是教育实施和质量检验的标尺与保障。
我省日前印发的《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明确,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我省将研究制定《河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并出台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启动地方、学校和单位试点,扩大改革辐射面、受益面,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
招考制度
咋学?咋考?咋招?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将敲定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确定改革考试形式、考试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等,做好政策解读。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展教师培训;适时发布《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到2021年底,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配齐所有选课走班教室、教师。
研究制定职教高考改革方案,建立健全高职分类招考制度,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不低于总成绩50%。扩大长学制贯通培养规模,支持拔尖技术技能人才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
改革中招体育考试办法,改进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省教育厅研究制订考试指导意见,各地制订考试实施方案。
基础教育
10月底前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
做好全省“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工作,完善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城乡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机制,破解“乡村弱、城镇挤”问题,2021年10月底前各地将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
开展教师培训、管理改革,研制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教师培训高质量发展,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任程序,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
推动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创新模式,优化机制,提高水平,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等教育
遴选建设一批书院制育人改革试点高校、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高校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推进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4所首批书院制育人模式试点高校改革。引导支持“双一流”、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选取部分学院和专业先试先行,探索书院和学院双轨协同育人模式改革。遴选建设一批书院制育人改革试点高校(书院),加强评估督导,实行动态管理。
高校产业学院办学改革。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引领,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推动高等学校主动融入区域、产业、行业、企业需求,面向全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需要,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分类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提升产业学院建设水平,创新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校外培训
实现各类培训机构监管“全覆盖”
推动出台政府规章《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目前培训市场上所存在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明确培训机构设立方式、设立流程、业务范围、变更终止等事项,建立统一明确、简明易行的准入和退出要求,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流程。明确培训机构监管责任,厘清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事项,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做到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并重、行业主管和行为监管并重,推动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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