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停止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月17日(前日)消息,山西省发布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即《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举措》中明确指出,教育厅将停止审批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想要了解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5月17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公告称,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要求,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要求要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停止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十项举措》规定,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各市中小学要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要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保证每两周至少1-2课时。
行为规范方面,学生不能将手机带入课堂,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学校要规范读物管理,严格进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推荐程序,并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餐饮与安全方面,学校要在健康第一、政府主导、家长自愿的原则下提供校内午餐,并可以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集中配餐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放心午餐”服务。学校要健全“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作业与课后服务方面,各市中小学要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得早于本地普遍下班时间,支持学校适当延长课后服务,学生须自愿参加。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十项举措》明确,各市教育局要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停止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给中小学生留作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学时以上的费用,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各市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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