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上去掉一方姓名是常见的法律手续。本文将指导您如何办理这一过程,包括所需携带的材料和具体步骤。小编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帮助您了解离婚房产证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以下是关于如何去掉房产证上一个人名字的全面指南。
1、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证要去掉一个人名字,需要由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离婚判决等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属违章建筑,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是指违反城市规划要求,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故应责令强制拆除,租金应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2、未取得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包括验收不合格、未正常验收的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因存在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或者不清楚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居住与使用将构成威胁,特别是未经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
3、已经验收合格,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因为这类房屋法律是赋予权利人可以使用的,自然包括出租。
4、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