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液化气泄漏问题,人们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甚至会出现危险情况。液化气泄漏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情况,因为液化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果不正确地处理,液化气泄漏可能导致爆炸事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最新3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为有效防止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为妥善处置小河区燃气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小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目的
规范燃气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加强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确保一但遇到燃气事故,能迅速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人武部、区维稳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监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市交警五大队等单位分级联动。
2、以人为本,科学处置。把参加救援人员的生命放在首位,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处置,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应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领导机构
成立“小河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防止燃气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及安全,各工作组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事故处置在萌芽状态,降低事故灾难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云贵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安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和调度工作,统筹协调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制定燃气事故突发应急事件的安全防范措施;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事故抢险组
组长:赵代刚
成员单位: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城管局、区工信局、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区公安消防大队、市交警五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对危险源的控制及处置工作,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抢险作业、进行堵漏、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处置、抢险伤员、危险源转移等抢救救援工作;做好事故现场伤员现场救治、转运等相关工作;维护周边正常秩序,做好维稳、疏导和转移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和应急处置;做好事件现场交通的管制工作,维护现场交通的秩序;以及维护现场的社会稳定和安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3、医疗求助组
组长:余大林
成员单位:区卫监局、三○○医院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急救的准备工作;做好对参与事故现场救援人员中伤员的救治、转运等相关工作;及时向指挥部
报告有关情况。
4、疏散安置组
组长:余大林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监局、区住建局、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区公安消防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事故周边群众的应急疏散、安置和救济等相关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5、安全警戒组
组长:袁正贵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市交警五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线设置,维护现场交通和治安秩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疏导、管制,防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6、监测保障组
组长:施波
成员:袁瑾、杨悦
成员单位:区环保局、区质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环境、气象、质量监测工作,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等级,并进行综合评估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洗消等工作;做好压力容器监测评估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7、事故调查组
组长:陈云贵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质监局、三江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事故原因调查,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8、新闻报道组
组长:熊国玺
成员单位:区新闻中心、区公安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事故正面报道、络舆情的监控工作;按照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协调省、市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9、信息报送组
组长:潘军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住建局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信息拟写及报送等工作,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有关具体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1、迅速:有关情况在
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报务中心要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精确掌握情报信息,确保通讯畅通。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服务中心接到事故灾难突发性事件报警后,要立即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值班人员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都能接通。
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区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江社区服务中心在处置事故灾难突发性事件时要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出现不听指挥、玩忽职守、互相推诿等妨碍应急处置行为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 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液化气泄漏后,公司员工应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并马上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必要时疏散人员,并禁用电气设备(包括手机、电话和对讲机)。
2. 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一方面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支援,并通知工程物料部,另一方面视情况通知液化气公司和消防支队。
3. 工程物料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赶赴现场,协助保安部施救。
4. 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外,应马上疏散周围人员,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并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
5. 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内,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切记现场不可按门铃、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扇、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6. 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液化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7. 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疗部门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8. 保安部和工程物料部应详细记录液化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和修复过程。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9. 保安员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液化器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