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江苏2022年普通高考已安全顺利结束,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
预计6月24日晚20:00后,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等途径查询高考成绩。6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
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为6月15日至19日。
6月15日至19日,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流程。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2022年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2022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真实志愿填报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2、征求志愿。在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类)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二)志愿设置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三)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类)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和征求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六)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七)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八)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等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志愿填报方式。
(十)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下同)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附:关于部分类型招生的说明
1、关于综合评价招生
凡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2所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名单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
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有志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6月30日16:00,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携带疫情防控健康报告表、承诺书以及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疫情防控健康报告表、承诺书可在江苏警官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查询有关具体安排。
凡有意向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请于6月15日至19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报考江苏警官学院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本次采集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
拟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因故未预报名的考生,以及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的考生,可以于6月26日6:00至6月30日16:00,按规定的时间段直接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3、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
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面试等。考生须于6月26日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和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心理测试、体检和面试安排在6月26日至28日进行。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单位或招生高校发布的信息。
4、关于军校招生、定向培养军士(原定向培养士官)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拟报考以上招生类型的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招生章程,了解其招生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同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院校,并按照院校有关安排及时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