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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资格复审公告 云南省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 2021-05-05 10:22 小编: NJ

云南省省考资格复审公告,参加云南省省考的小伙伴们注意啦,自5月6日(明日起),云南省省考将陆续开启资格复审,各个区域都已经发布相关公告。大家快戳下文看看具体细节和注意事项吧。

云南省省考资格复审公告

5月1日云岭先锋网发布了《关于公布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相关人员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布了2021年省考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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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区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总分划定;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三科成绩总分划定;基层监狱、强戒所职位参照州市级机关职位划定。具体如下:

1、省级机关职位:120分。

2、州市级机关职位,基层监狱、强戒所职位:110分。

3、县区级机关职位:110分。

4、乡镇级机关职位:①艰苦边远地区,95分;②非艰苦边远地区,100分。

5、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75分。

保山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我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文件执行。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7:45到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运动场统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职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8:30全州统一进行。

1.报考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楚雄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楚雄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含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县级环境监察大队大职位)、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处、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及大职位)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州人才市场大厅(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联系电话:0878-3389670。

2.报考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市太阳历大道181号州志办二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878-3389348。报考楚雄州接待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公务中心2050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3389857。报考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文化和旅游局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6169551。报考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卫生健康委办公楼602室(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联系电话:0878-3121456。

3.报考县市、乡镇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含普通选调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县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详细情况请具体咨询当地组织部门,联系电话:

楚雄市委组织部0878—3123259

双柏县委组织部0878—7712178

牟定县委组织部0878—5211577

南华县委组织部0878—7222350

姚安县委组织部0878—5723566

大姚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永仁县委组织部0878—6716115

元谋县委组织部0878—8226396

武定县委组织部0878—8838921

禄丰县委组织部0878—4122879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笔试准考证(2份,审核合格盖章后1份考生持有,1份留存审核单位)、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前。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在考察阶段予以核实。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各县市委组织部门和州级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复审时将严格对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户籍和生源地认定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或户籍要求的说明》进行认定。

5.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录环节,一旦出现考生提供信息和承诺事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情形,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四、重要提示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资格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配合资格复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资格复审;“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

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为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怒江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5日上午08:30集中,09:00开始;

地点:怒江州民族中学足球场【泸水市六库镇赖茂村(泸水市龙江路196号教室住宅小区旁)】。

(二)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怒江州、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非法检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无需进行。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能测评实施单位和标准

报考怒江州、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的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x 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x 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

(4)考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云南健康码(彩印)、通信行程卡(纸质);

(5)注意携带和穿着合适体能测评的鞋和衣物。

2.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因心脏病、怀孕等特殊情况,不宜剧烈运动者,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最晚不得超过09:00)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测评地点,陪同人员不得进入。

4.严禁携带与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内。

5.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在州级进行资格复审。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有异常情况(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等人员)要及时联系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86-3888783。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进入体能测评地点,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和社交距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18:00。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12:00。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怒江州相关职位(不含法检系统岗位)且符合《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简章》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

1.本人身份证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可从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4.《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各2份。《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下载、打印,请提前按《云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要求和说明填写,并盖章。

5.服务基层计划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各县区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相关退役证明材料。

6.户口簿。报考我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用以验证。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3张。

8.考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云南健康码(彩印)、通信行程卡(纸质)。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需要考生专门开具,但考生要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签署承诺书,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请考生认真对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21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简章》《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云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已免遗漏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审核程序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已经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递补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适时在怒江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nj/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按时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有异常情况(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等人员)要及时联系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86-3888783。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和社交距离,资格复审时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其余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七)考录纪律及其他

1.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4.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初步拟定于2021年5月15日,请考生关注怒江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nj/index.html)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6.如有疑问和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怒江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86-3888783)。

特别提示:怒江州公务员考录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1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检审计)

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大理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一)2021年5月1日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公布的进入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如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首轮资格复审:2021年5月7日8:00—18:00;

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2021年5月8日8:00-18:00;

第二轮递补资格复审:2021年5月9日8:00-18:00。

(二)地点。

报考县(市)级及以下职位的报考者到职位所在地的县(市)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州级职位的报考者到职位所属的州级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报考者本人到场。相关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0872-2142129

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72-2121844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0872-2316709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含州地方海事局、州交通运政管理处):0872-2316391

中共大理市委组织部:0872-2312118

中共漾濞县委组织部:0872-7520814

中共祥云县委组织部:0872-3127465

中共宾川县委组织部:0872-7143016

中共弥渡县委组织部:0872-8161528

中共南涧县委组织部:0872-8768648

中共巍山县委组织部:0872-6120969

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0872-6520071

中共云龙县委组织部:0872-5520292

中共洱源县委组织部:0872-5127169

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0872-4787811

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0872-4125236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部门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盖有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审核单位留存。同时,报考人员现场签订《大理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2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二)户口簿。报考有“生源或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以生源地报考的,还需提供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人员需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以前。

(五)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其中之一,并提供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如职位要求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六)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请报考者对照报考职位,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户籍等)应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

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下载、打印。为确保报考者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报考者如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进行咨询。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做好自我防护,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行程卡进场,有异常情况(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等人员)要及时联系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

(五)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和大理先锋网,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并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面试及后续的考录工作,将通过大理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dl/newslist/gsgg.htm)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相关附件。

2021年5月1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告》要求,现将红河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审计、法院、检察院系统除外)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

报考红河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由红河州公安局按照相关体能测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

(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三)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09:00。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综合馆。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延长线白路脚村。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单位

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各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3.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即可)。

4.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可从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下载打印。

5.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以前。

6.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7.户口簿。报考红河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有民族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用以验证。

8.照片。近期免冠5分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参考《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五)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各资格复审单位通知为准。

(六)现场确认及承诺

资格复审时,须对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在《红河州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上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进行现场确认及承诺的视为个人放弃。

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需于5月6日18时前向相关招录单位、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声明(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联系电话(传真)详见附件。

三、面试预告

红河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拟定于2021年5月中旬开展,请考生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资格复审严格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所附相关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考生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考生如对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五)资格复审期间,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复审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资格复审点前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供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以上是有关云南省省考资格复审公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可圈可点网站。

云南省资格复审公告 云南省省考资格复审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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