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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义务教育招生方案2021 准格尔旗义务教育秋学期招生方案

时间: 2021-04-29 10:33 小编: NJ

准格尔旗义务教育招生方案2021,准格尔旗2021年秋学期中小学阶段的招生方案出炉啦,相关地区的小伙伴们赶紧来看看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吧。小编收录整理了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准格尔旗义务教育招生方案2021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各民族学生享有平等入学机会,巩固已有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准格尔旗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小学一年级:准格尔旗居住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且未在小学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七年级:准格尔旗的小学毕业生和迁居准格尔旗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信息登记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

(二)信息登记方式:

1.信息登记网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适时发布。

2.家长可关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点选“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通过电脑填写入学信息。

3.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该纸质表家长留存,除自愿入学申请外,不需要上交给班主任或其他部门。

4.信息填写说明:网上信息采集开始前发布。

三、入学信息审核

由旗公安局、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自然资源局、残联、民政局、各居委社区(村委)等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集中审核。

四、自愿入学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要求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一)优抚优待对象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三类轻度残疾(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准旗籍儿童、少年,孤儿,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幼儿园)就读。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当某一学校(幼儿园)招生片区“1类学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不得对该校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二)少数民族学生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和“民汉合校共班”要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少数民族学生和幼儿入学分配办法:

1.初中七年级加授蒙语学生入学分配办法:全旗所有初中学校初始年级不单独设立加授蒙语教学班,所有入学学生,统一采用“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办法,统一参加全市“阳光分班”。各初中学校加授蒙语教学在第二课堂开设,实行走班制教学,各初中学校的蒙语教师由旗教体局统筹安排。

(1)凡在薛家湾、沙圪堵镇区居住,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直接向所分配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2)凡在东部基层地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希望小学、布尔陶亥民族小学、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薛家湾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直接分配到薛家湾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3)其他乡镇地区小学毕业,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沙圪堵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直接分配到沙圪堵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2.小学一年级加授蒙语学生入学分配办法: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初始年级不单独设立加授蒙语班。所有入学学生,统一采用“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办法,统一参加全市“阳光分班”。以上三所学校加授蒙语教学在第二课堂开设,实行走班制教学。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就读。

(2)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就读。

(3)凡在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就读。

3.小学一年级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学生入学分配办法: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的,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接受双语教育;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的,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接受双语教育。

4.幼儿园新生入园分配办法:准格尔旗民族幼儿园、薛家湾民族幼儿园、沙圪堵民族幼儿园、布尔陶亥民族幼儿园、大路民族幼儿园小班全部实行“就近划片入园,民汉混合编班”。全旗所有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活动,为进入小学开展正常的学习交流奠定基础。

5.资助政策:凡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少数民族在园幼儿,生活费补助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小升初对口直升

1.凡魏家峁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二中就读。

2.凡玻璃圪旦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九中就读。

3.凡羊市塔希望小学、暖水小学、准格尔召小学、纳日松小学、纳林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七中就读。

4.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该校初中部就读。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义教阶段初始年级面向全旗招生,凡拟在大路地区就读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新生,信息填报时直接点选“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

5.对口直升的学生,信息采集结束后,要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录取,提交申请后不得更改志愿。

(四)足球特长生升学“直通车”

1.准格尔旗民族中学、准格尔旗第三中学、准格尔旗第二中学、准格尔旗第七中学各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25名(男:13人,女12人)。

2.准格尔旗民族小学、薛家湾第三小学、薛家湾第四小学、薛家湾第七小学、薛家湾第九小学、薛家湾第十小学各招收10名足球特长生。招生范围面向国家、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幼儿园(薛家湾友谊幼儿园、薛家湾第十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一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二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三幼儿园、薛家湾民族幼儿园、沙圪堵第一幼儿园)。

3.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教体局体育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4.足球特长生,提前录取,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志愿。

(五)自愿入学申请具体事宜

1.申请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2日

2.申请地点: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

3.携带资料:

(1)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残疾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残疾证。

(3)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教育优待证明”、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证件等。

(4)孤儿,需监护人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孩子的孤儿证。

(5)教师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教师证明。

(6)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哥哥或姐姐(非毕业年级)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7)申请加授蒙语和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幼升小蒙古族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

(8)其他优待对象需出具相关证明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家长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出自愿申请。凡未提出申请的,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不能随班就读的准旗户籍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残疾证、户口簿直接到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联系人:张校长(13500671919)

3.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一旦报名登记,将不允许重新选择入学地。旗内在籍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报的,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

五、信息审核结果公布

(一)各部门对所有学生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系统按学位设置规则自动生成学位类型。

(二)系统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信息审核结果(学位类型、居住地、自愿申请就读学校等)推送给家长。

六、入学学位类别设置

特别说明:

1.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不设学位。

2.提供“自建房审批证明”的,必须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批证明”为有效证明。

3.从2021年秋季开始,准格尔旗同学段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政策,即同一房产信息同一学段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次(如:2019年、2020年秋季入学按“自购(自建)房”登记过的房产信息,2021年秋季入学分配按“租房”对待),同一监护人多个子女和2020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前已过户的不受限制。

4.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5.从2021年秋季开始,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租房户子女同城校际间不得申请转学

6.同一学位类别提供父母和学生本人房产优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

7.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能注册全国学籍或失信等责任自负。

七、自购(自建)房认定原则

(一)“自购(自建)房”房产手续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且房产规划用途必须是“住宅性质”用房。(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予认定为有房户)

(二)如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家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三)凡提供哥哥、姐姐等其他亲属房产的按租房认定。

(四)如提供的是与他人(非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住房,一律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

八、各学校、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

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见附件。

九、各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根据入学信息采集人数、学校毕业班级人数、师资配备情况、空余教室情况等因素,结合片区生源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均衡生源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招生班级数和招生人数,待信息审核结束后适时发布。

十、划片分配办法

(一)学位类别1—5分配办法

各学校、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内学生(幼儿),按其学位类别1—5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启用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就读,未摇中的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将通过二次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二)学位类别6分配办法

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通过电脑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三)电脑随机配位全程将通过准格尔电视台或网络直播,具体摇号有关事宜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及时发布。

(四) 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入学信息审核确认后,视为该生已被分配到拟就读学校。

(五)凡拟到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直接到自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具体幼儿园名称和地址见附表)。

十一、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一)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结果。

1.新生划片分配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2.学生家长也可自行登录“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和“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查询分配结果。

(二)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异,学生家长于分配结果公布第二天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二、阳光分班

(一)阳光分班时间:全市统一。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二)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综合素质等情况,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五)阳光分班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造成不能享受分招指标、不能注册全国学籍等事宜,责任自负。

(六)幼儿园小班由接收幼儿园自行安排分班。

十三、正式上课

正式上课时间(全市统一)。

十四、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477—3973290

0477—3970106

十五、信息公布和查询方式

(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www.ordosedu.cn

(二)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

(三)划片分配结果查询时间、摇号时间、阳光分班时间、正式开学时间等相关信息将适时发布到“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敬请关注。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

由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附件: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8日

以上是有关准格尔旗义务教育招生方案2021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可圈可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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