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应急举措。那么关于2021年青岛市失业补助金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青岛市失业补助金最新规定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1、申请
失业补助金申领“全程网办”
符合条件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1、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
2、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创业-个人办事-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模块进行申请。
2、审核
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利用全国社会保险比对查询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业务通办系统(省内缴费)进行跨地区信息的联网比对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各区(市)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信息系统“审核意见栏”注明不通过原因。
3、发放
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于每月22日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失业保险基金申拨表》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青岛市失业保险基金申拨表》分别将资金拨付各区市,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申请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青岛市参保失业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保险发生在2021年。
★申请条件★
1、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发生在2021年,期满后仍未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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