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对于艺术生来说,武汉音乐学院绝对是值得选择的十分不错的院校之一,那么,今年武汉音乐学院面前全国的本科招生专业和规则是哪些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的详情。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
划第九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专业建设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下达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录
取规 则第十条 我校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均按照750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课满分非750分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海南省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原始分750分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2021年我校招生各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 |
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学(戏曲音乐)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3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30%)。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学 |
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统考舞蹈学类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20%)。 |
第十二条 成绩同分的录取办法:
(1)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舞蹈学专业: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考生报考舞蹈学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度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湖北省考生报考公布了在湖北省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专业(方向)和计划以《湖北省招生考试》公布的为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其他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
第十四条 学校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语不限语种,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五条 在2021年学校组织的校考中,有缺考科目或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收
费标准第十九条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心理与治疗、音乐学理论、戏曲音乐、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管理)学费每生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32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四、招生咨询、监督、申诉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监督、申诉与咨询:
监督与申诉电话:027-88067292
招生咨询电话:027-88076720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wyzb@whcm.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ks.whcm.edu.cn(点击链接即可跳转)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60
学校官网:https://www.whcm.edu.cn/(点击链接即可跳转)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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