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前天,山西省教育厅对9类面向中小学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作出查处通知,《通知》明确表明,任何奖项都不能作为升学的依据。其他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6月26日从省教育厅传来消息,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我省确定了9项竞赛为2021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省教育厅要求竞赛活动坚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费”;对名单内的竞赛加强监管,对名单外的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01 这9项竞赛活动
包括第38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2021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山西省“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山西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山西省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山西省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第七届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
02 省教育厅 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对名单内的竞赛加强监管,对名单外的违规竞赛严肃查处,切实发挥办赛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维护良好育人环境。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
严禁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
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2月底前,人员聚集的竞赛活动需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实施。
中小学生竞赛活动举办单位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
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完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健全异议处理机制、监督机制等,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参赛造假行为。
此外,各地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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